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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饭生产不准超负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4:24 新民晚报

  

  本报讯(记者皇甫萍)昨天,本市正式启动“食监四号”行动,重点监管集体供餐,其中,盒饭生产厂家超负荷运转成为“重中之重”。在“食监四号”行动处罚措施中,将对查实超经营范围外送饭菜的餐饮单位予以取缔。

  据悉,此次“食监四号”行动检查对象包括各类型饭店、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此次行动要检查餐饮单位食品原料采购的索证情况;盒饭制作、分装、运输、贮存、再加热过程是否符合要求;操作环节卫生情况和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还要重点检查是否按照许可审核批准的方式加工供应盒饭,加工数量是否在批准的数量范围内,是否超负荷运转等。

  对查实超经营范围外送饭菜的餐饮单位,将予以取缔。不过这个超范围经营外送集体用餐,主要针对有一定数量固定客户的外送集体用餐行为,不包括散客临时点餐外带行为。

  “食监四号”行动将对经营毛蚶、泥蚶、魁蚶和河豚鱼及其干制品等违禁水产品的餐饮单位,予以没收销毁违禁水产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倍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2万元以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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