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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存在的资源反差令我感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5:25 四川新闻网

  据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农村从今年到明年全部免除学费、杂费;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体制。这项规定无疑对改善农村义务教育有着深刻长远的意义。

  最近,我担负了一项上级安排的督查任务,包括了对学校工作的检查。于是在省内

一些市、州、县、乡的中小学进行了调查研究。在工作的过程中,我最感慨的是城市与农村学校的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社会环境以及其他教育资源(包括师资力量、校外活动场所)等方面存在的巨大反差。

  在一所某地级市由政府投资新建的外国语实验小学看到的豪华校园,让我惊叹不已:花园洋房式的校舍群、绿茵茵的人工草坪足球场、赭石红的塑胶跑道、蔚蓝如碧的游泳池、设备先进的电脑室语音室、宽敞华丽的音乐礼堂......这样的小学过去只是在国外影视剧中才能看到,以为只有外国高官富贾的公子、小姐们才能享受。叹,如今内地的孩子们也过上了小公主、小少爷的生活了。据了解,当地有权、有钱人家的孩子就是在这样的环境中接受义务教育。

  第二天,在一所乡镇初级中学,破败不堪的景象让我唏嘘不已:破旧的校舍、狭窄的黄土操场、独立的篮球架子、两个水泥砌的乒乓球台子、教室里破旧的课桌、残破的黑板、仅有百来本图书的图书室、摆放着几台陈旧电脑的电脑教学室......这样的初级中学在四川乡镇比比皆是。叹,如今多少农家孩子还在如此简陋的学校完成义务教育。更叹,这些孩子大多数就此完成了一生中最后阶段的学习生活,学校留给他们的最终印象是如此凄凉。

  当看到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规定,要“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阶段教科书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的时候,联想到我前几天调查中看到的情况,便认为的确需要平衡一下政府对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了。只有努力缩小已经存在的巨大反差,才能实现义务教育总体上的公正、公平。恐怕这也是建设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义务教育问题上的需要。

  我想,首先,问题在于上面认识到了这个严重现实没有;其次,矫枉必须过正,今后若干年必须强力加大对落后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的投入;第三,政府在平衡和落实义务教育的设置标准、教学标准、经费标准、建设标准、学生公用经费的标准过程,必须坚持只能由省级政府统筹,绝不能把权力下放到市县一级。因为,市县一级让人不放心,他们更重视的是城市里的“面子工程”,是自己孩子们的学习条件的改善,他们很容易忽视农村中小学的建设和提高。

  总之,我在看到了城市与农村义务教育条件存在的巨大反差以后,对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有了新的认识。但愿经过努力,农村的孩子们能在比较现代化的学校里完成义务教育,能从有那么一些现代化氛围的学校环境中走上社会。那么,新农村建设也好,和谐社会建设也好就从义务教育阶段有了好的开端。(作者:川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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