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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该打板子该问责不应该只有学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5:34 浙江在线

  广州市执信中学仅2003年至2004年就以“教学设备代收款”“教育成本费”等名义收取“捐资助学”资金高达616万元存放账外,用于发放教职工福利、奖金;协和小学将学生家长以存折形式交来的捐资助学资金和“实验班设备生活费”高达587万元、以“实验班设备生活费”名义收取的捐资助学资金60万元和一年级新生缴交的捐资助学资金86万元在财务账以外存放,部分资金用于教师学习费及劳务费。(7月5日《大洋网》)

  一所中学,一所小学,乱收费的金额就分别达到600万元以上,而且,这些资金都在账外存放,成为标准的“小金库”,被学校用来发放职工福利与奖金。

  说胆大,可以说是胆大包天,毕竟,一个学校600多万元的“小金库”,不能算是一个小数字,且被用于发放职工福利与奖金,即使校领导领刑,也不为过;说不胆大,也可以认为是一点不胆大,两年时间,明目张胆地收,明目张胆地发,没有一点儿问题,没有任何人检查,还需要有多大的胆才能去做呢?

  两年时间,收了600多万元的“捐助资金”,是明显的乱收费,即使广州人再有钱,也不会有钱烧着慌,要把钱主动送给学校。在这样的情况下,不可能没有人举报,也不可能没有反响,为什么没有人检查呢,为什么没有叫停呢,教育行政部门是如何执行国家政策的,接到举报的部门是如何对待的。

  两所学校,各有600多万元的资金存放在账外,变成学校的“小金库”,且都有两年以上的时间,难道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的资金收取、使用没有任何监督,对学校的财务状况没有任何监督?

  对于学校收取的“教学设备代收款”、“实验班设备生活费”也好,“教育成本费”也罢,都是明显的乱收费项目,是否广州市物价部门予以了认可,其收取费用的票据是哪个部门提供的,如果是学校自制票据,学校领导应该承担什么责任,学校财务人员应该承担什么责任?

  从报道中可以看出,广州市教育局纪委已经对两所学校及有关人员进行立案,看起来是重视了,我们要问的是,对于学校的上级行政管理部门,在审计部门查出了问题后,才提出要对学校及相关人员立案,在此之前,难道一点不知情。如果不知情,是失职,知情不查,就是渎职,广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无论如何脱不了干系,接受调查和处理的,不应该只有学校,还应该有教育行政部门,如果提供票据的,还应该有提供票据的有关部门。

  现在,由于审计部门的介入,查出了两所学校私设“小金库”、乱收费的问题,那么,是否还有其他学校存在这样的问题呢,教育部门是否知情呢,对于广州市教育部门来说,失职或者渎职的可能不仅仅是两所学校吧。

  基于这些考虑,我们认为,应该受到检查与处理的,就不仅仅应该是两所学校,还应该有这些学校的教育行政部门。

  对于教育行政部门来说,他们的职能不应该是发发文件、开开会、任免任免干部,或者帮助一些关系户开开后门,他们更应该加强对学校的管理,加强对学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监督。否则,要教育行政部门干什么?

  对广州这两所学校的问题,该打板子该问责的不应该只有学校,凡是相关的部门和人员,都应该打板子,都应该问责。


作者: 艾琳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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