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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新生8月8日开始领档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5:34 海峡网-厦门晚报

  不得私自拆封,并在规定日期内准时报到

  本报讯(记者 吴慧泉)8月8日开始,我省被高校录取的新生可领取自己的纸质档案。各高校在新生入学后,要对新生报考材料进行复核,并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

  省高招办昨日通知,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新生,应凭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报名所

在地县(市、区)高招办指定的地点,核对由省高招办提供的录取考生名单后,签名领取经密封、加盖当地高招办公章的本人纸质报考材料。

  考生应妥善保管好报考材料,不得私自拆封,并按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日期办理入学手续、将本人报考材料交给学校有关部门。如因各种原因未到校报到的,应于当年12月底前,将报考材料原封不动交回原报名所在地高招办统一保管。有关县(市、区)高招办要及时给予办理报考材料接收手续。

  (来源: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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