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贩养吸被判入狱 女毒贩陈爱华被潮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年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5日15:58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本报讯记者王开颖、通讯员陈桂生报道:近日,汕头市潮阳区召开打击毒品犯罪宣判处理大会,潮阳区人民法院依法对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的陈爱华、吴德长、张晓龙等4案5名被告人宣告一审判决;潮阳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涉嫌犯贩卖毒品罪的林福元等9案10名犯罪嫌疑人宣布执行逮捕。31岁的妇女陈爱华和32岁的黄光雄均系潮阳区人,而且都是“瘾君子”。陈爱华前因犯贩卖毒品罪,去年6月24日被汕头市濠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同年7月9日因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而暂予监外执行,但她不思悔改,旧病复发。去 年9月,陈爱华为以贩养吸,先后在潮阳城区西门直街、棉新大道等地多次贩卖毒品海洛因给黄光雄等8人共5.9克。同年9月期间,黄光雄为获取毒品吸食而帮助陈爱华贩卖海洛因,共贩卖海洛因给陈某等3人共计0.2克。同年9月30日下午,陈爱华、黄光雄携带毒品准备贩卖给他人时被公安机关抓获。潮阳区法院依法判陈爱华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000元;判处被告人黄光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