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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审计署应进行政府“能耗审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0:21 新京报

  昨日《新京报》刊发社论《政府节能行动应走向开放》。笔者认为,从政府能耗支出的财政性质来看,“节能开放”不仅仅“必要”,更是法律强制要求的“必然”。

  首先,政府的任何一项开支都属于财政拨款,而财政资金的来源又主要是公众缴纳的税收。政府有义务向纳税人公布其支出的明细。这其中自然就包括政府的耗能费用。

  其次,政府支出的财政属性,也决定了审计部门对其拥有监督检查权。而通过审计部门专业化、连续化的稽核,将政府能耗方面的费用数据展示在公众面前,也是一种监督其节能行为的方式。笔者注意到,在新近公布的中央预算审计工作报告中,提到了“严格控制预算支出,按照节约型社会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等一般性支出。”

  另据报道,我国政府机构(包括教育等公共部门)的能源消费约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5%,节能潜力为15%~20%,能源费用超过800亿元。面对如此大的节能空间,以及通过审计署组织的类似于对青藏铁路环保资金运用等涉及环境、能源方面开展的专项审计,都使我们看到了在不久的将来对政府部门进行能耗审计的可能。

  □邵兵(北京市民)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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