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电价每度涨0.39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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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0:28 新晚报 |
哈报网讯(罗继伟 记者 杨建平)记者从市电业局获悉,自6月30日抄见电量起,哈尔滨市居民生活电价每度上调0.39分。商业用电、大工业用电、农村用电价格均有不同程度调整。 据介绍,为疏导电价矛盾,筹措三峡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国家发改委以发改价格20061231号文件对东北电网电价进行调整,其 中全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每度上调3.36分。居民生活照明电价每度上调0.39分,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非工业及普工业用电每度上调3.97分,大工业用电每度上调3.87分,农业生产用电每度上调3.6分。电厂上网电价、输配电价、趸售电价、农垦森工电价、农村用电到户电价均在此次调价范围之列。调价后,城乡中小学教学用电、学生宿舍、食堂、浴池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电价。 据了解,本次居民生活用电上调的0.39分,只是增加的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调价后,哈尔滨市居民生活用电电价为每度0.4739元。相比之下,在此次用电价格调整中,辽宁省居民生活用电每度上调了0.83分,吉林省上调了0.55分。 按照国家要求,居民生活电价的进一步调整要由省物价主管部门组织召开听证会后,报国家发改委核批后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