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民警见义勇为负伤,如何救助(圆桌论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2:02 江南时报

  这几天,南京两位民警孙伟华、王昭勇冲进火场救人导致大面积烧伤的事迹经报道后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人们关注的是这两位好民警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当危险发生时,他们该不该用生命的代价去换取其他弃世的生命?而事件发生后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警察群体的安全和因功负伤后的救助问题。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崔武:今年3月份刚刚生效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

法》就是对因为跳楼或爬塔吊讨要工资等过激行为影响到公共安全的人将行使拘留。此次事件的事主因为家庭琐事采用开煤气自杀这种过激行为已经危及到周围市民的安全,又因煤气爆炸殃及前来救助的两位民警,对于已经造成危及生命安全的,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依据我国民法通则,民警家属可以依法向当事者索要赔偿,如当事者已经死亡,也可以依法从死者的遗产中进行索赔。不过,在我市暂时还没有这样的案例。因为因公受伤者或因公牺牲者的家属只能从单位公伤赔偿或事件受益人的民事赔偿中任选其一,而一般民事赔偿者没有赔偿能力不予以赔付也是一个麻烦事。所以,在工作过程中因公负伤者都是会选择单位的公伤赔偿。

  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朱警官:无论在什么情况下,人民警察都应该在第一时间冲在最前面,这是职业赋予我们的神圣职责。所谓“养兵千日,用兵一时”嘛。如果换了我在现场我肯定也会冲进去的。不信,你去问十个警察,十个人都是这个答案。在世界上,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有时候我们不惜一切代价就是为了保证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包括自己的生命。只是他们两个人都太年轻了,一个31岁,一个才23岁,令人惋惜。王韶勇对妻子说:“我以后会不会毁容?儿子看见我会不会害怕,不认我这个爸爸?”只要一想到这句话,我就会流泪。我们也是父母生养的,也有七情六欲,谁不想过好日子啊。出了这样的事,这个家的天都要塌下来了。每年公安部对于因公负伤和因公牺牲的警察都会尽全力救助,有些贫困地区,甚至连救助的钱都拿不出来,但只要有危险,我们还是会义无返顾地冲进去。

  南京市总工会宣教部赵部长:昨天上午,我陪同市总工会领导前去医院慰问。因为这两位民警既是工会会员,也是职工,所以我们工会系统也给两位民警家属送去了慰问金。他们现在还在抢救中,人民警察在关键时刻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财产和生命安全挺身而出,真是可歌可泣。下一步,工会还将继续关注两位英雄。我们的社会需要这样的英雄,他们才是我们身边的平民英雄。

  当记者就此事采访南京市慈善总会对两位民警有没有救助的打算时,南京市慈善总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慈善总会的主要职责是扶贫济困,因为南京市光残疾人就有30多万,还有许多孤寡老人、五保户、生活贫困人群,这些群体都是需要慈善机构去救助的。对于这两位见义勇为的民警,因为是在工作中负伤的,可能还是要由单位负责,由单位或组织向社会发出呼吁,对两位民警实施帮助。这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负责人说,虽然慈善机构不能给两位民警提供实际上的救助,但他本人一定会在这两天以个人的名义为两名好民警捐款,因为我们的社会太需要这样见义勇为的英雄了。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