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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着暴露禁入政府大楼”惹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2:02 江南时报

  新闻导读

  连日来,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政府办公楼前一则《关于机关工作人员及前来办事人员规范着装的通知》引起了诸多争议。这则《通知》是由乌市水区政府监察局、水区机关效能投诉中心于今年6月26日联合下发的。《通知》规定,市民到政府办事,不得衣冠不整,否则不准进入政府办公场所。

  水区政府:

  衣着暴露禁入办公场所

  该《通知》规定:凡工作时间(含中午餐厅就餐时间),不得赤脚、穿凉拖(拖鞋),穿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进入办公场所。有以上不符合公务员着装规定的行为,门卫有权阻止进入,如有不听劝阻强行进入的,一经查实,将作严肃处理,由此造成的贻误工作等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到政府机关办事的人员,凡赤脚、穿拖鞋,穿吊带装、露脐装、露背装、背心、短裤、浓妆艳抹、奇装异服、衣冠不整的,一律不得进入政府机关办事,请回去换好着装后,再来办事。

  部分市民:

  如此要求有些苛刻

  对于这一要求,有乌鲁木齐市民认为,这是政府的一种“作秀”,穿什么是市民的自由,难道找政府办事还要这么苛刻?有人大代表认为,严格要求固然好,但不能因为不符合着装要求就不给老百姓办事!而一些公务员也认为,对公务员严格要求没错,但对老百姓没必要这样要求!

  对此,乌市水区政府监察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这项着装规定正是根据今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要求来制定的,机关是一个严肃的办公场所,不同于一般的社交场所,因此无论是公务员还是前来办事的人员,都应该遵守机关的着装要求。一些酒店、高档影剧院对前来消费的人员就有一定的着装规定,进入办公楼的办事人员也应该配合机关工作氛围的需要,创造一种严肃、和谐的办公环境。

  实施当天:

  不少市民遭保安挡驾

  乌鲁木齐市水区政府一名值班保安告诉记者,《通知》贴出来的当天,就有6名光脚穿凉鞋的办事人员被挡住了。为此,一个穿拖鞋来办事的男子还和他吵了一架。第一天被挡的人较多,此后几天就慢慢少了,可能是《通知》通过街道办事处下发后起了效果。

  遭受值班保安阻拦的杨女士对这项规定无法理解,她说:“凉拖、吊带装现在到处都流行,我是去办事,你管我穿什么?”

  而乌市市民许红女士则认为,政府是为人民办事的地方,用衣服的覆盖率来衡量办事人是否该进入政府大门,是不是有失偏颇!

  乌市天山区第十四届人大代表吕基业则认为:“对政府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固然好,但是对前来办事的人员应该区别对待,不应该太苛刻,因不符着装要求而让老百姓重新着装后来办事,似乎有些不合情理。”

  反方观点:

  着装规范体现相互尊重

  但是,也有乌市市民认为,水区政府这样要求着装是无可厚非的,再者,不只是水区政府规定衣着不整齐不可进入,许多正规场合如酒店、展览馆等都有此项规定,这没什么特殊意义,是环境与传统文化对社会人群的素质要求。

  乌鲁木齐市法律服务工作者康明亮就认为:“政府是严肃的行政场所,它代表国家形象,试问,人大代表可以穿短裤去开全国人大会议吗?政府机关对内对外都要求着装整齐,这是必须的,也是文明、进步的一种表现。对政府内部的公务员而言,整齐的着装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政府部门属于公务部门,不是休闲场所,来往的人与休闲场所有所不同,即使从礼节上说也是应该注意着装的。衣着规范是互相尊重的一个很重要的体现。”

  水区政府:

  好习惯贵在坚持

  实际上,乌市水区政府早在2003年就出台过类似规定。

  当时,一些前往乌市水区政府办公楼的女性被拒绝进入后,不得不一路小跑来到距办公楼不远的红山地下街购买衣服和袜子。现在只是对前来办事人员的要求稍微放松了一些。只要不穿凉拖,衣着不暴露,即便光着脚穿凉鞋也能获得门卫的准许进入办公楼。

  对此,乌市水区政府监察局工作人员认为,刚开始,许多市民对这种规定很不适应,但一旦形成良好的习惯就不会觉得别扭了。法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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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地纷纷出台“衣着禁令”

  浙江:男性不得蓄须 女性禁穿暴露装

  浙江省交通厅近日发布的《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中规定,为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浙江省交通厅明确提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男同志不能留胡须,女同志不能穿露背装等过于暴露的服装,上班不能穿拖鞋……

  浙江省档案局颁布的全系统《女公务员办公礼仪规范》也规定,吊带衫、露背装、紧身裤这类性感的衣服,浙江档案系统的女公务员在上班时不允许再穿了。规范把“服饰美”摆在第一条,要求女公务员的“办公服装应合乎身份,庄重得体、朴素大方,忌过于前卫招摇,在一定程度上体现自身修养与素质”。同时规定,在工作中及正式场合,着装不应过于单薄紧身,内衣不应外露,佩戴的饰物以少为好。

  除了服饰,《规范》还在语言、交往、行为方面对女公务员提出要求,如“工作或日常交谈中应自觉使用文雅词,回避不雅之词,更不能讲黑话、黄话、怪话”;接待来宾、听电话、要求他人帮助时应使用“请”、“谢谢”等专用语;与外界人士交往时不忘维护政府形象与个人形象,注意举止等。

  广州:公务员上班不能穿九分裤

  该市开发区出台的《广州开发区公共服务单位文明办公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公务员上班不能穿九分裤和时尚拖鞋,公务员穿着执法制服时不能佩戴首饰……违反规定者,每次处罚金额从50元到300元不等,一年内违规三次以上者,年终考核定为不称职。

  北京:办公室里不得穿运动服、超短裙

  《北京市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规定,在一些特定的场合、公务人员的穿着应遵守下列礼仪常规:办公室工作穿着要整齐、稳重、大方。工作人员上班时不能穿短裤、运动服,在办公室不得着超短裙。

  宴会、记者招待会时的着装应讲究。男性可穿颜色深一点的西装,加上白色的衬衣和领带。女性可穿套裙或旗袍,颜色以高雅艳丽为宜。

  会见、访问时可穿套装,也可穿色彩、图案活泼一些的服装,如花格呢、粗条纹、淡色的服装都适宜。

  西安:局级以上干部上班期间不准穿休闲装

  《中共西安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期间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无后帮鞋、短裤、背心、超短裙,不浓妆艳抹,不佩戴与机关环境不相称的装饰品等,用细节体现机关的精神面貌。其实施细则要求工作人员上班时间统一着装,夏季着短袖工作装,并对男女着装的细节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借鉴市委办公厅规范工作人员着装的做法,西安市前不久也做出规定,要求全市局级以上干部在上班期间、正式场合穿正装,不准穿休闲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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