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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法律边缘尺度难把握 "QQ反扒队"还能走多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2:06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记者王克础)本报6月26日刊登《邕城“网民反扒队”上街抓小偷》一文后,引起了诸多读者的关注。有人说,市民自发反扒,值得提倡;也有人说,反扒是警方的事情,普通市民“反扒”有“越权”的之嫌。

  “我看到了一种鼓舞力量”

  陈先生来电说,对邕城的“网民反扒队”,他先是惊喜,继而担忧,还想呼吁几句。惊喜的是因为他看到一种力量:一群素不相识的市民,通过网络认识,自发组成义务反扒队,相信对每一个人都是一种鼓舞。

  陈先生忧虑的是,这样的网上反扒队能真正壮大起来吗?他们的人身安全能否得到保障,最终会不会成为一股新兴的“反扒”力量?

  市民黄先生认为,如果“反扒队”符合民意,那么政府、警方应该加以正确引导。公安部门可以多派警力上街布控,为被偷、被抢的受害市民撑腰,也为“反扒队”作后盾。

  一名民警则认为,政府、媒体都应将“QQ反扒群”精神广为传播,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发动广大市民,精心营造市民反扒、反抢氛围。

  本报报道后的第二天,南宁市一名姓黄的巡警通过上网,与这支反扒队的冯队长联系,他希望能够加入到反扒队伍去。他说,自己平时也抓小偷,他之所以要加入反扒队,就是要继续与小偷展开较量。

  黄民警提醒说,市民反扒,要注意“守法有度”,过度了将会陷入到一些尴尬境地。他可以向队友讲解一些法律知识,让大家更好的行动,既达到效果,也不至于违法。

  “反扒队”上街屡屡扑空

  记者了解到,想参加反扒队的报名者的陆续到来,网上很多人表态:“我要加入反扒队,抓小偷算我一个。”记者了解到,经本报报道后,邕城其他媒体也非常关注,并加入了报道行列。

  10多天来,这支反扒队一直在行动,但收获不是很大。每天下班后,他们都派出五六名队员,当街蹲着“反扒”。他们去过南宁火车站,也到过南宁市民主路铁路口等等,寻找扒手的蛛丝马迹。

  6月29日下午,冯队长等6名队员,到了人流较多的北大路汽车站等地方。通过大家的细心观察,发现了几名可疑的扒手。在北大路,一名身着白衣的男子,一直盯着一名女子的包。因为冯队长等人一直跟在后面,白衣男子发现有点不对劲,最后还是没有下手。

  这几天,记者也跟着反扒队行动了好几次。冯队长等人每天不停地换地方盯扒手,但没有抓到现行。冯队长说,他坚信,总会有一天,他们一定会抓到扒手的。

  反扒队的“蝶衣”(网名)说,他们常常打扮成民工,拿着旧报纸,当街蹲着。“贼子也很聪明,多了个人,贼子就会小心了很多。”

  普通公民只能对付“现行犯”

  南宁市公安局巡警支队一大队一名负责人对记者说,近年来,武汉、南京、厦门、广州等地,先后组织了民间反扒队,却因游走在道德与法律的边缘,处于争议境地。有人说,反扒队弘扬了社会正气,也有人说,民间反扒员无异于越权执法。从他们管辖地段说,很希望多一些反扒队员,但目前也不好表示“是支持还是反对”。

  市民邓先生说,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不只是公安机关的事,也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反扒队员的存在,对窃贼有震慑作用。

  广西政法干部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泽平则说:“如果反扒队要成立社团组织,必须到民政部门审批备案,否则就是非法组织。”民间反扒组织“权”有多大?尺度把握之难,正是民间反扒的尴尬所在,因为法律只赋予普通公民自我保护权,以及举报、控告犯罪权。李泽平说,反扒队员只能对已有行为的小偷采取行动。确定小偷有盗窃行为后,才能和群众一起将其制服并扭送公安机关。

  律师龚振中则说,靠民间反扒并非权宜之计,国家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民间反扒作详细界定和规范。地方政府可对民间反扒作相应指导和管理,从而既利用民间力量打击盗窃,又避免其不利因素,确保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编辑:王香菊作者:王克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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