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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强拆“太阳能”惹怒业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2:27 华夏时报

  已有九业主受到相同遭遇物业坚持要拆除

  本报记者向玮报道由于自己家快装好的太阳能热水器被物业公司强行拆除了,家住佰嘉城的王先生,打算组织其他有相同遭遇的业主,联合将物业告上法庭。

  “物业来人后,事先不跟我们商量就直接把热水器给拆了。”业主张先生表示,6月

初他花了3000多元购买了太阳能热水器,但在顶楼快安装完时,物业就以涉嫌侵占公用面积为由,将热水器拆掉。“现在国家也鼓励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而且物业没有和我商量就强行拆除的做法,让我无法理解。”王先生表示,跟有他同样遭遇的还另有8个业主,都是在顶层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被物业强行拆除的。

  “在安装前,我跟同楼的其他业主专门商量过,大家都对我安装热水器没有意见。”另一位业主王先生认为,物业所认为的公摊面积,完全没有经过他们核实。王先生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将热水器拆掉后,他们曾去讨说法,物业最后的答复只是:不许安装。

  小区物业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小区在规划时,对太阳能热水器没有进行统一设计,而且住户共同拥有的楼顶空间,如何支配使用,需要征求其他住户的意见,再者,安装的过程,还可能会破坏楼顶的防水膜。“强行拆除,是不得已而为之。”这件事情发生后,北京市嘉佑律师事务所宋先丽律师结合本案例分析后表示:物业的做法属不合规定。

  宋律师说,《可再生能源法》已明确规定,对已建成的建筑物,住户可以在保证其质量与安全的前提下,安装有质量保证的太阳能利用系统;对违反规定、阻挠安装太阳能利用系统的,要责令整改或处以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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