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建议不合格村干部引咎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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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3:25 光明网-光明日报 |
吉林省政协在调研时发现,目前吉林省个别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对建设“新农村”还有模糊认识。针对这种情况,吉林省政协日前通过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议案》,建议实行“村干部引咎辞职制度”。《建议案》建议对村干部年度民主测评不合格的,要责令其引咎辞职。把村干部中懂政策、善经营、有威望的能人培养成村班子的带头人,政绩突出符合标准的可优先录用为公务员。村干部的补贴标准应提高,至少应高于外出打工者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