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省政府叫停“多头执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3:4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对不符合市容标准的建筑物实行强制拆除的处罚,今后,市容将没有权利再行使。从8月1日起,《安徽省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将正式施行,城市管理“多头执法”被正式叫停,原来由公安交通、工商等实施的七项城管处罚权将集中交给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据悉,这也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相对集中处罚权的省级政府规章。

  7项处罚权将集中行使

  “目前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领域主要是在城市管理领域,具体集中的处罚权主要包括规划、市容、市政、绿化、环保、工商、公安交通等七个方面的部分或全部行政处罚权。”省政府法制办主任张武扬说,只有抓住“多头执法”的弊端,才能规范城管执法。

  集中行使的七方面行政处罚权中,市容方面为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建筑设施的处罚;规划方面包括对擅自搭建妨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城市交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市政主要针对对违反市政工程设施管理违法行为事实行政处罚;工商包括对在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是对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环保则针对环境污染危害较小,通过直观判断即可认定的,或者实施一次行政处罚即可纠正的,或者依法可以适应简易程序实施处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权。据悉,目前该规定主要集中在城市管理领域,今后有望涉及文化、经济管理领域。

  查处违法行为不得少于2人

  根据要求,从8月1日起,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人员执行公务时,应佩戴执法标志;查处违法行为时不得少于两个人,并出示安徽省人民政府统一制发的行政执法证。此外,执法人员实施行政处罚时,必须使用统一印制的处罚文书。而给予违法行为人罚款处罚的,应当实行罚缴分离制度;依法没收的财物,按照国家规定公开拍卖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罚款和没收财物的处理所得全部上缴财政。对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发现当事人现场使用的工具、设备等物品与违法行为有关的,经执法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在7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对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将工具、设备等物品退还当事人。

  滥用职权将追究责任

  《办法》规定,城市综合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有关部门滥用职权或者失职渎职的,由本级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情节较严重的,依法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索贿受贿的,由任免机关或行政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简雅洁陈酿)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