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价这样算 成都昨正式公布执行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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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4: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记者 宋元东 见习记者 田芳)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华中电网电价的通知〉的通知》规定,四川省电网的居民电价从6月30日抄见电量起进行调整。昨日,成都电业局正式公布了新电价执行方案。 三类用户算法各异 据介绍,此次电价调整是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造成的影响,四川电网统一调度的火电厂(含统调小火电厂)上网电价(含税)每度分别提高1.484分。同时,部分低电价、亏损电厂的上网电价也有所调高。据悉,新电价6月30日抄见电量起执行。 成都电业局人士介绍,新电价根据不同的居民用户性质分为三部分执行。 用户类型 原电价(元/度) 新电价(元/度) 合表用户 0.46570.5224 专变用户 0.4557 0.5124 一表一户 分时计价 阶梯递增 双月抄表户执行办法 据成都电业局负责人介绍,对7月份当月实施双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50%的用电量执行调价前的电价标准,50%的电量执行调价后的电价标准。对实施双月抄表的一户一表居民生活用电,每个阶梯电量标准加倍,即121~200度的部分加收0.08元/度,201~300度的部分加收0.11元/度,301度及以上的部分加收0.16元/度。 电费新算法 成都电业局营销部负责人为读者详解一户一表用户执行新电价后的计费方式(以丰水期为例)。 居民月用电量A+B(A为峰平段用电量,B为7月谷段用电量) 若A+B≤60 电费计算为A×0.4724+B×0.151 若61≤A+B≤100 电费为:A×0.4724+B×0.151+(A+B-60)×0.08 若101≤A+B≤150 电费为:A×0.4724+B×0.151+(100-60)×0.08+ (A+B-100)×0.11 若A+B≥151 电费为:A×0.4724+B×0.151+(100-60)×0.08+(150-100)×0.11+(A+B-150)×0.16 ·相关链接· “抄见电量起执行”:是指从6月30日起抄表计算出的月用电量开始执行新价格。 低谷时段:简称谷段,指每天夜间11时~次日凌晨7时;峰平段:每天谷段以外的时间段。 丰水期:每年6~10月,平水期:11月和5月;枯水期:12月~次年4月。 一户一表 调价后,一户一表用户为阶梯递增电价,用电量越高,高出指定电量的部分,电价也会越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