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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吧重点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5:27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网吧的监督和管理,一直是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条例明确将其作为监管重点。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并在入口处设置禁止未成年人入内的显著标志。设置电子游戏机的游艺娱乐场所,应当在入口处设置限制未成年人入内的显著标志,在非法定节假日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

单位应对上网消费者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行核对、登记;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可以要求其出示有效证件。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对文化、公安部门依法实施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不得拒绝实施、中断运行、擅自修改或者变更。擅自停止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文化、公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在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办理接入服务时,对未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不得提供接入服务。对被吊销经营许可证或营业执照的,应终止接入服务;对被责令停业整顿的,应暂停接入服务。违反规定的,由县级以上政府文化或工商部门责令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经营性互联网文化单位提供含有条例禁止内容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省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责令停止提供,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1万元以上的,处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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