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南海区规定 拖堂3分钟以上记老师教学事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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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5:54 河南报业网-河南商报 |
广东消息今后,广州南海区中小学教师的教学行为将有指导规范约束。“越线”行为将视为教学事故,事故责任人将受到相应处罚。记者昨日从南海区教育局获悉,相关规定从7月起试行。 该规定对老师的常规教学工作做了具体规范指导。例如,教师擅离课堂;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拖堂(延长教学时间)超过3分钟以上;教师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或布置 超过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作业量,都属于一般教学工作事故。如果教师酒后上课或在教学过程中出现严重违纪行为;歧视后进生;随意拒绝后进生上课,将其赶出教室或学校;不给后进生批改作业,或胁迫其不能正常参加考试等;组织或变相组织、直接或间接参与违规办班、补课或组织学生有偿集体培优辅差等行为则属于重大教学工作事故。(《广州日报》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