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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康县单位“一把手”筹资修路引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6:0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太康县单位“一把手”筹资修路引争议
太康县新一届领导班子要求百余县直单位和乡镇“一把手”筹资为城区改造修路引起争议,城市建设是该循序渐进还是一蹴而就?“一把手”筹资修路是否会带来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后遗症”?

  核心提示

  太康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决定,自5月28日起,用两个月时间,全面改变县城旧貌,展开一次轰轰烈烈的创建文明城市“集中会战”活动。

  这次活动的一个重要任务是,对县城全长约11400米的主要干道进行街容街貌综合整治。但是,在此项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县委、县政府将需要整修的路段按照该县县直近百个局、委、办和23个乡镇的实力分段承包,要求各承包单位的“一把手”自己想办法筹资,不准动用单位资金,不准向群众集资。在“政治任务”压力下,各单位的“一把手”不得不采取各种办法筹资修路,从而引起争议。

  全城整修欲改旧貌

  城市建设该循序渐进还是一蹴而就?

  汽车一过太康县城南收费站,就进入了该县城区,一个大型的“前方施工,请绕行”提示牌横在入城主干道上,两名交警守在提示牌下,指挥汽车沿环城路绕行进入县城。

  6月28日,随着公共汽车在太康县城中缓慢的前行,记者看到,所经之处一派热火朝天的施工场面,谢安路、建设路等路段两旁的彩色地砖已经铺设近半,工人们冒着酷暑正紧张施工。

  “这是我们新一届县委、县政府做出的决策。”6月29日,太康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姚飞告诉记者,由于县城基础设施陈旧,管理不太规范,既影响大家出行,也直接影响到了县城形象。因此,新一届县委、县政府从群众利益和城市总体战略考虑,提出“整治老城区,改造新城区”总体构想,实行全县总动员,全民齐动手,展开了一次轰轰烈烈的创建文明城市“集中会战”活动。

  太康县委副书记任英是这次“集中大会战”的总指挥。6月29日,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此次“大会战”是于5月28日开始的,力争全县上下大干60天,对县城南收费站向北,花园路、建设路、谢安路、支农路等全长11400米的主要干道,进行街容街貌综合整治,达到硬化、亮化、净化、绿化、美化,以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提升太康的城市形象。

  而这次大规模的城市整修也引起了一些县直单位干部的异议。6月28日,一位不愿具名的干部告诉记者,太康县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县,人口有130多万,城市建设一直发展缓慢。不过城市建设本来就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应该根据财力逐步改善的,这次史无前例的整修肯定需要大量资金,这明显超出了太康财政的承受能力,这样为了“招商引资”或者“面子工程”不惜举债修路,一蹴而就的心态显然值得警惕。

  百余单位分段承包

  “修路本是城建局的事情,这样一来,所有单位都成城建局了。”

  “我们这里是司法局的承包路段,快完工了。”6月28日,正在太康县卫校附近修路的一位工人告诉记者,他们在这里已干了十多天。而根据记者走访,各单位承包路段不同,各个路段的施工单位也都不一样。

  一位知情者向记者透露,这次县城大整修,把工程都划分给了各个县直单位和乡镇,根据单位的实力和大小,近百个县直单位和23个乡镇都被划分了100米—1000米不等的施工路段,所属路段的施工全权归该单位,同时要接受指挥部、建委等单位的业务指导,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记者的采访也证实了此事。

  任英告诉记者,这次“大会战”开始后,县委、县政府为了调动全县各个单位的工作积极性,改变以前拖拉的机关作风和责任心不强的情况,将这次需要整修的路段按照近百个县直单位和23个乡镇的大小和财力,划分了不同的路段,分段承包给各个单位,要求各个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并通过验收。

  与此同时,县委、县政府还要求,县直单位和乡镇的干部职工每人必须完成不低于3个工作日的义务劳动,参加“大会战”,并喊出了“讲实干不讲价钱,讲发展不讲困难”的口号,激励大家为改变县城旧貌多做贡献。

  “修路本是城建局的事情,这样一来,所有单位都成城建局了。”一位县直单位的干部抱怨说,虽然县委、县政府的这个决策是一件利民的好事,但是各个单位都有分内的工作,把精力分散在修路上,肯定会影响本职工作。

  “一把手”的烦恼:钱从何来?

  借钱、贷款、施工队垫资成为主要渠道

  事实上,比起这些参加“义务劳动”者,更为烦恼的是县直单位和乡镇的“一把手”们,他们要为单位承包的路段筹措所需不菲的资金。

  “这些钱都是我们单位的‘一把手’自己拿出来的。”6月28日,太康县一位要求匿名的县直单位干部告诉记者。据他分析,可能是县财政没有足够的资金,但又要开工修路,因此就要求县直单位和乡镇分段承包路段,而修路所需资金则让各个单位先行垫支,以后再由县财政还款。

  据了解,在这次城市建设中,一个县直单位承包100米的路段需花费8万元左右。而根据划分的路段长度不同,有的单位甚至需要筹措25万左右的建设资金。记者在走访多个县直单位和乡镇后发现,这次修路的资金均是由各个单位的“一把手”自己想办法筹措的。

  “我们确实要求各个单位的‘一把手’先自己筹资,但是这只是向他们借的。”任英说,由于建设城市心切,县委、县政府在城建资金没有到位的情况下,让各个单位“先干起来再说”,等路修好通过验收之后,再由县财政偿还。

  “这一次我们要求所有资金必须是各单位‘一把手’筹资。”任英说,在动工之前,县委、县政府一再强调,这次修路不准动用单位的办公经费和任何资金,不准向群众集资,各单位“一把手”想办法解决。任英认为,之所以要求“一把手”自己筹资,是考虑到他们作为单位负责人,有一定的社会地位和实力,动用他们的关系和声望肯定能筹到资金,同时也强化了他们的责任感。

  “我们的钱是借来的。”6月28日,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某县直单位“一把手”告诉记者,县委、县政府下达的任务不能不完成,但是自己又没有那么多钱,只好向亲戚朋友借,还有一部分是向银行贷款。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很多单位的“一把手”在这个“政治任务”面前都想尽办法筹措资金,主要的渠道有三个:一是向朋友借款;二是向银行贷款;三是与施工队协商,先由施工队垫支,承诺期内偿还。

  一个值得注意的现实是,分包到位的各个县直单位和乡镇都在规定时间内准时开工建设,并没有因为资金而拖延施工时间的现象出现。

  筹资会不会带来“后遗症”?

  “一把手”的公权身份会不会成为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的隐患?

  一位县直干部向记者透露,“一把手”为了修路肯定不会花自己的积蓄,而无论是向别人借钱还是向银行贷款都要付出代价,这是不言而喻的。以太康县的经济水平衡量,“一把手”们所筹措的资金不菲,而且他们带有一定的公权身份,具有政府给予的一定职权,这次筹措资金势必会为钱权交易、商业贿赂等埋下隐患。

  更令这位知情者担忧的是,不少单位在资金筹措不力的情况下,由施工队先行垫资进行。而如果这笔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肯定会带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等社会问题。

  任英则认为这些担忧“不必要”。他认为,此次城市建设的资金预算在两千万元左右,并没有超出正常的财政预算,太康县每年花在城市建设上的资金也大抵如此,县财政是量力而行。

  任英说,此次之所以采取这种方式修路有两个考虑,首先是因为以往干部作风不够严谨,新一届县委、县政府考虑借此机会,增强各单位人员的责任心,强化为民服务的意识;另一个考虑则是,让各单位参与城市建设,可以确保建设的质量和进程。他指出,分包单位要在三年内对工程质量负责。

  “我们已经开始向施工单位还款了。”6月29日,任英说,按照事前要求,只要工程结束,通过总指挥部的专家验收组质量验收,县财政就按照工程的最终核算偿还各个单位的垫支费用,目前已经有单位完成任务并申报验收,“一旦验收完成,不会拖欠各单位一分钱,现在县财政已准备了足够的资金。”

  “既然县财政有足够的建设资金,何必还要向‘一把手’集资呢?这种修路方式显然值得商榷?”这位县直干部说,以太康的经济实力能否一下拿出这么多钱,还需要观望,而路修好之后的维护、管理等费用更是所需不菲,政府能保证持续不断的高规格投入吗?③36□文/图本报记者尹海涛

  太康县城已成为一个大工地。

  这样的场面在太康县城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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