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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无报建者一律视为新违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6:20 深圳特区报

  市领导强调城市化后的社区非商品住宅建设等必须履行报建手续

  凡无报建者一律视为新违建

  【本报讯】(记者王慧琼实习生吴扬莉)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昨天上午在深圳城市道路修缮和照明改善情况新闻发布会上强调,城市化后的社区非商品住宅建设、工商发

展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含居委会办公楼)等必须履行报建手续,所有开发项目、建设项目,都必须纳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凡无报建者,一律视为新的违法建筑,一律拆除。

  吕锐锋指出,今年是深圳的“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查处违法建筑仍是城市管理的重中之重,各级有关部门要抓紧推进落实,把查违纳入依法治理、依法行政、依法监管的法制框架内。本月4日,深圳对龙岗区平湖街道违法建筑进行爆破拆除,这表明市委、市政府对查处违法建筑工作的高度重视,决心不变、方针不改、力度不减。此前,市政府召开全市土地管理工作会议,正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意见》及7个配套文件。这些措施的出台,主要是着眼于建立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大局和战略,对土地实行依法管理、严格管理。

  吕锐锋表示,最近有部分群众对这些配套文件没有全面理解,仅根据个别条款就认为原农村非商品自用住宅可以按每户480平方米的规模开建,这是一个误解。深圳市推出“1+7”文件,主要是着眼于查处违建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违法抢建已得到全面遏制,政府确定的五类违法建筑已清拆完毕,因而才出台这一系列土地管理措施,旨在疏导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这主要有三个方针:一是正本清源,由过去查违法建筑转变为追溯违法用地,从根本上严格管理土地,从源头上断绝违法建筑产生的温床。二是疏堵结合,由过去遏制违法抢建、控制违法建筑增量升华到政策疏导,对原农村无房户、危房户等政策规定的几类情况给予疏导,允许报建,能集中统建就集中统建,确实无法统建的,也要在符合统一规划的前提下,履行报建手续。三是标本兼治,通过“1+7”文件的具体实施,实现对全市土地全方位、全覆盖管理、全过程监控,不留监管、管理死角。因此,各相关部门应该按照“1+7”文件精神,加强对土地市场的监管,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确保这些政策落实不走样、不变调,凡有玩忽职守者,将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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