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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打造展示改革开放成果窗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6:20 深圳特区报

  我市打造展示改革开放成果窗口

  年底前完成深南路等5条主要道路、华强北等4个重点商业街区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

  【本报讯】(记者李文生)为打造

  集中展示深圳改革开放成果的窗口,年底前,我市将完成深南路、深盐路、南海大道、107国道、龙翔大道5条主要道路,东门和人民南商业街区、华强北商业街区、创业路商业街等4个重点商业街区以及宝安区、龙岗区各一条商业街的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工作,使之成为深圳新的城市名片。这是记者从今天出版的最新一期政府公报上获悉的。

  经综合整治和景观营造后,上述街道和商业街道将会变成什么样?日前出台的《深圳市主要道路和重点商业街区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方案》明确了综合整治与景观营造的内容和标准。以下为其中部分内容。

  [市政基础设施]

  对不平整和达到使用年限的道路路面进行翻新铺设,对路灯、环卫、绿化、排水、交通、消防、供电、电信等市政基础设施按照事权划分进行一次全面维护和更新改造,确保各类设施整洁有序,功能完善。

  [沿街绿化]

  通过乔木、灌木、棕榈植物和绿地的搭配与组合,突出道路绿化的景观效应。加强对街头绿化小品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植物长势良好和精致美观。努力做到一段一景观,一街一精品,突出特色和亮点。

  [沿街临时设施]

  对经批准沿街设置的电话亭、候车亭、报刊亭、保安亭、环卫工具房、阅报栏、招贴栏、路名牌、指示牌等进行一次全面维护。

  [商业橱窗]

  商业街区沿街相连的商业门店设置统一高度的展示橱窗,统一配备照明设施,统一时间照明,不受营业时间限制。

  [户外广告招牌]

  主要道路两侧建筑物楼顶不得设置户外广告,有裙楼的建筑物在裙楼以上部分不得设置户外广告,保持建筑物本体的原有风貌。

  [灯光夜景]

  在原有灯光设施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和完善建筑物本体、行道树、绿地等泛光照明、轮廓照明,努力把标志性建筑、重要节点和视觉中心建成灯光精品,形成各具特色的灯光夜景组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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