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娃儿管好,不要走我们的路!”(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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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6:22 重庆时报 | ||||
时报图形李媛媛制
昨日,“黑老大”杨小林(左一)终审被判处死刑市高院供图本报讯(记者张力)“呯!”中午11时许,随着一声枪响,“黑老大”杨小林被执行枪决。这是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重庆枪毙的第一个“黑老大”。 昨日,市高院对杨小林团伙17名成员涉黑案,进行了公开宣判,杨小林终审被判处死刑,其余16人也各自领刑。 “黑老大”拥有3处房产,配备高档宝马“坐骑”,设立“股份制黑公司”并请来一名大专生充当“军师”。该团伙成员中,年龄最大的30岁,最小的只有19岁。成员每月开一次总结大会,冒犯老大,轻则下跪认错,重则乱刀砍死。“公司”拥有数量庞大的“黑金”,且制定了一套以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绑架、组织卖淫、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为敛财手段的“公司规定”。 审判书读了1小时两人被枪决 昨日上午,当审判长花了1小时宣读完长达1.5万字的判决书后,当庭宣布被告人杨小林立即执行死刑。此时,站在他旁边的,是他的妻子———第二被告熊建碧,她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在杨小林被押出法庭,即将走上刑场的一瞬间,他突然转过头来,对着身后的妻子大喊道:“熊建碧,把娃儿管好,不要走我们的路!”记者了解到,杨小林的儿子今年仅6岁。 中午11时许,随着两声枪响,“黑老大”杨小林和杀手鲁勇军被枪决。 “公司”章程成指控重要证据 从2004年起,农民夫妇杨小林和熊建碧先后纠集刑满释放人员、社会闲散人员蔡国华( 被害人,绰号“华儿”,男,死亡时41岁)、高万礼(绰号“高纠纠”,在逃)和王时翼、刘剑平、周磊(大)、阳勇、吴丹及原审被告人许继东、熊江、周磊(小)、王波、梁勇、高元洪、刘成、余飞飞等15人,从事贩卖毒品、敲诈勒索、组织卖淫、放高利贷等违法犯罪活动。2005年3月10日,杨小林主持召开“公司”成立会议,自任“公司”负责人。 然而令杨小林万万没想到的是,正是他制定的“公司”章程,成了将他定性为涉黑组织头目的重要证据。 据法院有关人士透露,一审宣判杨小林死刑后,杨小林一直对法院判决他组织、领导涉黑组织的事实有异议。在市高院的二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一份从重庆威士莱·喜悦酒店墙上提取的4页便笺纸,在这4页便笺纸上,记载着会议时间和杨小林对组织的分工等情况。 昨日,据市高院透露,自今年2月全国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市警方抓获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66人。去年底至今年6月30日止,全市法院已一审宣判涉黑案件5起,判处被告人42名,其中涉黑成员40人。 市高院有关负责人称,近年来宣判的涉黑案件呈现出团伙成员人数增多、组织更加严密等特点。 专项斗争严打七类黑恶势力 城镇中寄生于交通运输、建筑、装饰、批发市场等领域,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欺行霸市、敲诈勒索、强买强卖、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收取保护费、非法插手民间纠纷的各类市霸行霸以及隐匿于娱乐行业的黑恶势力; 农村宗族恶势力、流氓恶势力以及其他形式的乡霸、村霸、路霸; 城乡接合部流动人员中的帮派黑恶势力; 矿区、车站、码头的煤霸、车霸、船霸等黑恶势力; 库区及周边地区危害社会治安稳定的各类黑恶势力; 潜入重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国(境)外涉黑组织及其成员; 各地群众反映强烈、影响恶劣的其他黑恶势力。 我市“打黑办”日前向社会公布了“打黑除恶”举报电话:68813333,举报信箱:jbzx@cqga.gov.cn,举报电话由专人24小时值班,公安机关将为举报人严格保密,对检举揭发有功人员,将按有奖举报规定及时予以奖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