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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美在花城”大赛被“原创者”要求停办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8:16 新华网

  新华网广州7月5日专电(记者顾万明)第14届“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6月中旬刚起动,声称对这一节目拥有原创著作权的广州电视台广告部原主任华尘近日向法院起诉,认为该节目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要求主办方广州电视台立即停办这一活动,并赔偿其损失999.9万元。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正式受理立案。

  “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从1988年起在广州已举办14届,成为一个知名的影视品

牌。在广东省版权局登记取得《“美在花城”——广告新星大赛策划方案》著作权的华尘称,这一节目从第11届起已严重篡改、歪曲了他的策划定位,侵犯了他的作品的完整性。

  华尘说:“这一活动长期以来不再署我的名,使用我的作品也没经本人同意。现在的‘美在花城’多处篡改了原作品,如广告新星原来是男女都选的,现在只选女明星。”

  “美在花城”主办方声称,华尘当时拿工资,属于职务创作,“美在花城”版权应属于集体创作。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定于8月28日开庭审理这一案件。(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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