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绑架女友勒索未来丈母娘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8:32 南京晨报

  晨报讯“赶快汇5万到我账上,明天不汇到,后天我就涨到8万!”半年过去了,赵大妈耳边仍不时响起女儿前男友的勒索声。昨日,在建邺区法庭上,25岁的施某辩解:“我这是借钱!”

  “我女儿被男友绑架了”

  “我女儿被她男友绑架了,她男朋友以她作人质,向我们要钱。”今年元旦期间,建邺区警方接到家住虹苑二村的赵女士的求助电话。1月4日,被举报人施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据警方侦查,去年12月23日11时许,施某伙同他人将女友小薇 化名 强行塞进面包车,在车上,施某对女友殴打,并持匕首威胁,将小薇劫持至栖霞区兴卫村的一个出租屋内隐藏。施某打电话威胁小薇的母亲赵某不准报警。

  12月27日晚,施某让小薇打电话给母亲,将2万元汇至指定存折内。12月28日晚,施某见存折上没有汇款,再次让女友打电话给母亲,索要5万元,并威胁其母:“明天不汇5万,后天就涨到8万。”

  12月29日夜,施某看钱又没汇到存折上,要小薇第三次打电话给母亲,强迫小薇将自己的伤情告知母亲,并以“明天不汇钱就让小薇残疾”为要挟,向小薇母亲勒索8万元。

  施某:“不是勒索,是借”

  在法庭上,施某虽然承认向小薇母亲要过钱,但他称:“要钱是和小薇商量过的,是借钱,不是勒索。”施某庭审中又改口称:“我是打过小薇,但是因为其他事才打的,与绑架和要钱都没关系。”

  但据小薇母亲回忆,12月30日上午,她打电话给施某,告知他无法将钱汇至存折中。施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一张银行卡,将卡号告知她。当日中午,她向施某指定的建设银行卡内汇入3000元,钱进账后立刻被施某取出。12月31日晚,她与小薇父亲在街上寻找女儿时,正好发现施某带小薇外出,夫妻俩上前将小薇救出后报案。

  法院:构成绑架判刑11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施某绑架行为起因于女友小薇故意与其疏远。施某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女友为人质向其母亲勒索财物,其行为已经构成绑架罪。昨日,建邺区法院以绑架罪判决施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作者:建刑蒋云波冒群/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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