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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已故妹妹嫁给已婚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8:32 南京晨报

  今年3月,宁波女子李美丽来到白下区法院申请执行丁阳欠款80万的判决。法官发现欠款可能子虚乌有,但丁阳为何在法庭上默认了。丁阳在去年11月与妻子离婚,却在去年4月与名叫“李旭”的女子重婚。2006年3月10日李美丽申请执行

  43岁的李美丽申请执行白下法院于去年9月24日作出的判决。法院调查出:2004年丁阳陆续向李美丽借款80万,用于开办羊胎素胶囊面膜研发公司。证据中有一份丁阳签字的借

条:丁阳向李美丽借款80万。如果公司在2004年底开办不出,便于2005年初全额归还80万,否则丁阳在白下区一套140平方米的房子过户给李美丽。丁阳的面膜公司至今没有开办。2006年3月13日男子称自己冤

  执行法官约见了当事男子40岁的丁阳,“请你申报一下个人财产。”“石扬路一套房产,是与前妻的共同财产,但在去年11月的协议离婚中给了前妻梅子,我是净身出户。”丁阳回答。

  丁阳告诉法官:“李美丽只是在赌气,当初也没有借这些钱。我正准备申诉,但让我短期内给那么多钱有困难。”法官电话联系李美丽后得到答复,要么将房屋拍卖还款,要么将房子过户给她,按揭由她承担,但保留余款追偿权。2006年5月30日道出重婚秘密

  “你到底有没有借80万?”法官追问。“当时李美丽拿出50万同我一道开公司,公司法定代表人叫李旭,其实就是李美丽。但我不曾写过借条。”“那你为什么在法庭上承认?”

  丁阳只好道出了背后的秘密。2004年上半年,他和李美丽在深圳办理了结婚手续,李美丽用的名字是“李旭”。同年8月,李美丽在无锡生下一个男孩。后来,李美丽突然起诉80万借款,他碍于各种复杂关系,只好默认了。期间,李美丽坚持要他同梅子离婚,他就提出,石扬路的房子可以冲抵80万“借款”,但要给梅子30万补偿。这一切都是瞒着梅子的。2005年11月,他找了一些借口同梅子协议离婚,表面上得到石扬路房产的梅子仍蒙在鼓里。2005年9月底法院判决下来,数月后李美丽竟反悔要给梅子30万。“李旭是我亲妹妹的名字,她早就去世了。”李美丽说。

  李美丽解释,2004年6月份,她为了要生下孩子,商量同丁阳假结婚。当时,丁阳对她颇有好感,他同意了计划。2006年6月1日前妻要追究重婚罪

  梅子在法院看到两人的谈话笔录,表情立即呆滞了,她缓缓地说:“他们涉嫌重婚罪,我保留我的权利,必要时我将以自诉方式追究他们的刑事责任。”2006年6月14日李美丽要放弃80万

  “我承认拿了3万元,才同意与她假结婚,后来将错就错与前妻梅子离婚。当时我坚持要给梅子30万补偿,谁知李美丽后来反悔了。今年2月我和李美丽准备办理离婚,但她以办理香港户口为由,一直拖着。我现在被她折腾得很累,她要80万就给她吧!”丁阳说。

  见丁阳离去,李美丽似乎很伤心:“我不要法院执行了,80万我也不要了。我只是太想要这个小孩,请他帮忙,给孩子入个户口……”当天,李美丽申请了执行中止。而这件案件留下的问题还没有解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作者:朱晓燕/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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