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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有错就改正行风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8:3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阅读提示

  今年以来,省政府纠风办设在本报的“政风行风热线”已接到群众反映线索近2000条。省政府纠风办除将个别典型线索交本报采访外,绝大部分批转到相关部门调查处理,要求承办单位对群众的每一条反映都要有调查反馈。目前,这些反映已调查完毕,从反馈的情况看,绝大部分单位对群众反映都十分重视,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调查组逐一调查落实,真正

做到了为群众排忧解难。但是,也有极个别单位对群众的反映不够重视,甚至替被反映的单位、人员遮遮掩掩。省政府纠风办表示,将对反馈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查处不实的单位进行通报和相应处理。

  热线反馈

  反馈之一

  ●收取住宿费校长被免职●反映:部分学生家长反映,淮阳县大连乡育才中学向住校学生收60元的住宿费。

  ●处理:经淮阳县纠风办调查组调查,大连乡育才中学为改造已成危房的学生宿舍,让大连乡第一建筑工程队采用全垫资的方式投资140多万元新建了120间学生宿舍。该校为偿还所欠工程款,确实向住校学生收取了60元的住宿费。县纪委、监察局与县教体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已对此案进行调查处理过,县教体局给该校校长苑庆喜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校长职务。反馈之二

  ●交警队查扣车辆停车场超标准收费●反映:有司机反映,沈丘县交警大队一中队停车场乱收费。

  ●处理:经周口市纠风办调查组调查,沈丘县交警大队一中队没有固定的停车场所,在值勤中所查扣的违章车辆,本着就近的原则,停放在国旗停车场和交通停车场。

  国旗停车场属私人开设,停车场收费标准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证:摩托车1元/辆天、小客10元/辆天、大客15元/辆天、货车20元/辆天。但停车场未按标准收费,实际按摩托车20元/辆天、微型面包车30元/辆天、客车、货车30元/辆天收费。交通停车场也属私人停车场,该停车场尚未办理收费许可证,实际收费标准与国旗停车场一样。

  停车场未按物价部门颁发的收费标准收费,私自抬高收费标准,县政府纠风办正在就此事会同物价、公安、工商、地税、国税等部门清理整顿。

  反馈之三

  ●违规办班乱收费●反映:部分学生家长反映,新乡市获嘉县凯旋路小学在2003年设立实验班,除学费外每年多交600元,一次交清三年。因获嘉县还是小学五年制,赵先生的孩子2003年该上四年级,当时校方承诺孩子毕业后退一年的费用。可赵先生的孩子实验班毕业了,校方却不退钱。

  ●处理:经查,2003年7月,获嘉县凯旋路小学应部分学生家长的要求,在学校进行小班额试点,为解决学校经费紧张的问题,要求在该班上课的学生为学校捐资助学,并与学生家长签订了协作办学捐赠协议书。家长最多捐赠1800元,最少捐赠500元,共获捐赠21450元,捐赠金额主要用于实验班教学设施建设。调查组要求,学校将所得捐赠21450元全部退还学生家长,无法退还的上缴财政。反馈之四

  ●个体诊所是否办工商执照●反映:商水县一个体诊所的医生反映,商水县城关镇工商所以无证经营为由,对他的诊所罚款5000元,违犯行政许可法。

  ●处理:商水县纠风办2006年3月19日至3月22日对此事进行了调查。经查,2005年4月29日,城关镇工商所指派两名工作人员通知该诊所办理营业执照。截至2005年9月26日,该诊所仍未办理营业执照。2005年10月19日,城关镇工商所决定对该诊所给予停止无照经营行为、罚款9000元的行政处罚,并于2005年10月26日向该诊所下发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县城部分个体诊所医生以个体医生不应办照为由向有关部门反映,县工商局分管副局长王智勇通知城关镇工商所暂停执行行政处罚决定。

  城关镇工商所依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370号令)和卫生部、国家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卫医发[2000]233号文件《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要求辖区内个体诊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对未办理执照者予以查处。个体诊所经营者认为,个体诊所是否办工商执照,要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只有国家法律、法规才能实施行政许可,工商部门以四部委文件要求个体诊所办证,缺乏相关法律、法规依据,个体诊所不应办照。鉴于以上情况,商水县纠风办调查组建议:县工商局对个体诊所是否需要办证问题,应向上级部门进行咨询,待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界定清楚后,再进行处理。

  反馈之五

  ●上课桌椅自己买●反映:部分学生家长反映,驻马店市平舆县二中2002年、2003年连续两年向初一新生收桌椅费120元,学生毕业了也不退还。

  ●处理:经查,2002年,平舆县二中要求一年级新生每人交钱买桌椅一套,每套价格为120元(含桌套费10元),课桌属学生个人财产,可以带回。2005年8月,学生已毕业,由于学校经济困难暂将50元逐人退还学生,剩余60元等到2006年暑假后,全部退还给学生。另外10元桌套费属一次性消费,三年后由学生带回,不再退款。

  2003年学校向新生收课桌椅费110元,学校已研究决定,待本届学生毕业前,逐人签字把所收110元课桌椅款全部退清。平舆县二中表示,将多方筹集资金,于8月20日前将所欠学生课桌椅款215000元全部退还给学生。

  热线调查

  ●派出所加油打白条●热线反映:郑州市中牟县黄店镇一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向“政风行风热线”反映,黄店派出所从2004年以来在他们加油站都是打白条加油。今年初,镇计生办替派出所结了2000元的账,但是,还有将近5000元的欠账至今不还。

  ●热线调查:7月4日下午,记者来到黄店镇采访。该加油站工作人员拿出一沓白条让记者看:“这些白条啥时候能给我们钱啊?”

  记者数了数,从2004年12月28日到2005年1月22日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黄店派出所在此加油共打了15张白条,白条上金额最多的340元,最少的30元,总共1702元。其中10张白条上盖着黄店派出所的公章,另外5张是所长、副所长签名的白条。

  除了这15张白条,之前还有一张欠条。工作人员还向记者出示了黄店派出所2004年12月28日写给镇计生办的一张便函,内容如下:因我所欠黄店加油站90号汽油款肆仟玖佰肆拾伍圆整(4945元),望贵单位帮助解决。

  加油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计生办已经结算的2000元,原来欠账还剩2945元,加上2004年12月28日至2005年1月22日加油打的白条,总共还有4647元钱的欠账。

  所长调走了,计生办不再给结账,加油站也不让派出所打白条加油了。为了把白条换成现钱,加油站的人往派出所跑了一趟又一趟。新上任的所长也认账,可就是说没钱,“啥时候有钱了啥时候还”。

  记者到黄店派出所采访时,派出所人员告诉记者,所长去开会了,手机打不通,副所长也不在,什么时候回来没准儿。记者留下联系方式,请派出所人员转交给所长,可直到记者发稿时,也没有接到黄店派出所所长的回话。

  热线综述

  ●车管所拖公安的后腿6月份,省“政风行风热线”共接到群众反映160条,教育21条,卫生14条,公安46条,交通37条,工商、税务、银行、通信、民政、电力等其他部门共42条。

  对公安系统反映较多的是交警部门,共35条,占公安系统投诉的76%。其中有18条集中地反映车管所在车辆年审中强制在汽车玻璃上喷防盗抢号和强制交纳已经废除的费用,否则不予审车,有17条是反映交警在执法过程中不规范和靠目测罚超载、双向查车、罚款不开票等乱罚款问题。

  综合分析可以看出,公安机关近年来加大了对刑事案件的侦破力度,特别是命案必破,得到了群众的认可,所以刑事案件方面的投诉和反映极少。但是,在交警的执法服务方面,却做得不尽如人意。交警执法的宽严尺度掌握引起的投诉尚有可原谅之处,但是车管所的服务引起群众的不满,应该无话可说。在此,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对车管所存在的问题迅速采取措施,挽回影响。

  回音壁

  ●药监局回应群众的投诉●药监乱收费有举报必查2006年6月29日,省政府纠风办和本报约请省发改委、省卫生厅有关负责人就民办诊所究竟该交哪些费接听“政风行风热线”。其间登封一民办诊所医生反映,登封药监部门刚刚收取了200元的药品检验费,还要给个体诊所办理健康证。新郑一个体诊所反映,药监局每年向他们收300元的费(详见6月30日A13版)。省药监部门和郑州市药监部门立即作出反应:药监部门谁乱收费,有举报必查,并请“政风行风热线”监督。

  省药监局明确答复,药监部门不给个体诊所办理健康证,也不对非主动送检的药品收取检验费。省药监局当即责成郑州市药监局调查此事。郑州市药监局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各执法单位严格依法按照程序实施行政处罚。郑州市药监局纪检监察机构再次向社会公布行风违纪举报投诉电话:0371-67183938,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的投诉。

  □记者余勇李敬欣实习生丁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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