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英语四级不合格学校拒发毕业证 大学生状告母校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8:39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本报讯英语四级不合格,学校可以拒发毕业证。学生魏某对此规定质疑,将学校告到了法院。昨日,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将判决书送达魏某,驳回了魏某诉讼请求。魏某接到一审判决后,表示将上诉。

  2000年7月,魏某通过高考成为河南财经学院的一名本科生,2004年7月,魏某以为可以像其他人一样顺利毕业,但因为她英语四级没有过关,学校拒绝为其颁发毕业证和学位

证。2005年6月,她再次参加英语四级考试进行补考,但学校认为仍未达到要求。今年3月21日,魏某将学校告到了法院。

  魏某认为,学校在给学生规定的课程中并不包括英语四级考试,自己的其他各科学业考试都合格,也已经通过论文答辩,学校没理由不发毕业证。学校这样做不符合《教育法》和《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

  被告认为,英语四级考试的成绩是英语成绩的参照标准,原告未达到要求。根据国务院和教育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可以自主制定教学计划,并且学校在1998年就对此作了详细规定,英语四级考试达到45分才算通过。

  此外,学校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他们并不是把英语四级考试与学生能否毕业挂钩,只是把四级考试作为学生最后一学期课程的一部分列入了学生考核,四级考试不合格,也就是课程不合格。

  法院审理认为,依照《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及其他相关规定,高等院校有权自主制定教学计划。被告向在校学生要求的英语成绩考核标准是在法律、法规所授权限内自主制定教学计划及教学标准的行为,原告提出被告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理由不能成立。综上所述,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记者赵珊

  线索提供金研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