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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车索发票 便于维权寻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8:39 沈阳晚报

  物品遗落在出租车上,幸运的失主能够失而复得。但杨女士的手机不小心遗落在出租车上,即使记住了车号,也没能再找回丢失的手机。在此,本报提醒乘客,在下车时一定要带好随身携带的物品,避免遗忘物品事件的发生。

  粗心,手机遗落车上

  7月2日,市民杨女士告诉记者,日前她从大西电子市场打车去铁西区兴工街小五路,下车时因为拿的东西太多,不小心手机从裤兜中滑落到车上。当出租车开走不长时间,杨女士便发现手机不见了。随后,她马上就用朋友的手机往自己的手机上打电话,那边却传来“对方的电话已关机”的回复。

  杨女士通过打车的发票,找到了出租车所属的公司,在出租汽车公司的帮助下找到了出租车的车主,通过车主才找到了司机的电话。但是令杨女士伤心的是,当她把电话打给司机时,出租车司机季师傅却拒不承认:“你手机掉在出租车的后座上,来来去去很多乘客,怎么认定就是我拿了呢?”

  细心,带好随身物品

  记者从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了解到,因乘客粗心大意,物品遗落在出租车上的事时有发生。在沈阳1.7万多辆出租车中毫无头绪地找寻遗失物品,无异于大海捞针。所以,沈阳市交通局行政执法支队调度中心主任王悦贵建议乘客,从保护自身权益的角度考虑,乘客打车时一定要索要发票。如果有可能,乘客一定要看好在副驾驶位置前方的驾驶员的服务卡,服务卡有驾驶员姓名、车号以及所属公司等相关信息,这样对查找物品非常有利。

  王主任表示,拾金不昧是人的道德素质的体现。就现在的情况来看,避免在出租车上遗失物品,行管部门、出租车驾驶员和乘客需要共同努力。一方面,乘客尽量别边打电话边下车,以免在慌乱中遗忘物品。在《沈阳市出租汽车规范》中明确规定,在乘客下车时驾驶员应提醒乘客带好物品,如发现乘客遗失物品应及时归还失主,如一时找不到失主则应送交主管部门或公安部门协助查找,不得据为己有。沈城司机应当严格遵守。另外,行管部门应在出租车上推广一些防遗失助查找的设备,并引导司机增强提醒服务意识。本报记者吴妍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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