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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途客运收燃油附加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8:51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姚媛媛

  【金陵晚报报道】 长途汽车要加收燃油附加费了。昨天,江苏省物价局、省交通厅、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公路客运开征燃油附加及实施有关扶持措施的通知》,为减轻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公路客运企业成本增加的影响,经省政府同意,在基本运价不调整的情况下,对公路客运开征燃油附加,同时实施相关扶持措施,具体为:在公路客运票价外

加收燃油附加每人每公里0.01元,并随成品油价格调整实行浮动。以2006年5月24日成品油价格为基数,成品油平均零售价格每吨上调100元,加收燃油附加每人每公里0.01元;反之则同幅下调。燃油附加计入票价的计算方法按《江苏省汽车运价行为规则》执行。具体方案由南京市价格、交通部门在7月组织实施。长江汽渡的补偿政策另行研究制定。

  公路客运运输企业的车辆,按照核定的行驶线路,通过江苏省境内的普通公路收费站,可以办理通行费月票,具体标准为每月按45次通行量购买。

  同时,鼓励公路客运企业技术改造,使用国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按规定抵免企业所得税。《通知》同时要求,要加大公路客运市场整治力度,南京交通、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要组织力量,集中治理黑车、黑站、站外拉客等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合法客运企业的正当权益。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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