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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小型客船将对醉酒者说“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9:1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珠海讯(记者陈治家 通讯员郭建生)从本月8日起乘坐12座以下的小型客船,航行途中乘客和船员必须穿救生衣;经营者必须主动拒绝醉酒乘客登船!这是记者昨日从珠海市人民政府、珠海市交通局等有关单位联合召开的《珠海市小型客运船舶管理规定》(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该“规定”是内地第一部“小型客船运输管理”的法规,填补了内地关于

水上旅游运输、休闲观光等小型船舶水上客运法规的空白。

  据统计,目前珠海市有资质的12座以下的小型客船有12艘、登记注册的休闲船只有19艘,但无资质的小客船近百艘,常年往返于海岸码头和海岛之间。

  昨日,珠海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即日起将联合海事、渔政、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摸底清查,清理整顿擅自将渔船改为客船的行为。

  今后从事客运的小型船舶,除了必须有至少2名以上管理人员和相应资质外,营运单位必须拥有5艘以上、总客位50个以上的船舶,否则不准进行客运。众多的个体船舶必须挂靠有资质的营运单位才能进行客运。

  “规定”还要求此类小客船在晚上8时到次日6时、能见度低于3000米、海上风力超过6级等情况不准出航。

  经营者必须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否则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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