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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科龙60万、顾雏军30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9:12 南方新闻网

  罚:科龙60万、顾雏军30万

  证监会前日下达处罚决定书,受害股民将向广州中级法院提起赔偿诉讼

  本报讯(记者吴晓芳南方日报记者陈勇儒)昨日,科龙公司通过媒体公布证监会处罚科龙公司及其高管的公告,公告一出,立即引起受害中小股民的响应。包括廖照文在内的佛

山、深圳、广州等地10多位受害中小股民将走进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顾雏军等人赔偿损失。

  认定科龙年报有造假

  在公告中,科龙公司称前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6]16号)。据称,科龙披露的2002年、2003年、2004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等违法事实。处罚书认定:“2002年至2004年,本公司采取虚构主营业务收入、少计坏账准备、少计诉讼赔偿金等手段编造虚假财务报告,导致本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1996.31万元,2003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1847.05万元,2004年年度报告虚增利润14875.91万元”。

  根据对以上违法行为的认定,证监会对科龙公司和顾雏军等人给予了行政处罚(详见表格)。

  股民索赔总额将超300万

  在上述违规期间,股民廖照文曾投资科龙股票10多万元,但现在已缩水至2万多元。2004年他购买科龙股票时,正是科龙2003年年度报告公告之后,由于科龙“良好”的业绩,加上“德勤”这样全球知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廖照文一次性买进了上万股科龙股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中小股东要想向科龙事件中的责任人和责任单位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必须以职能部门的行政处罚和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件下达为前提。昨天,股民们等到了证监会的处罚决定。

  廖照文的代理律师、深圳的广东恒通程律师事务所律师郑名伟告诉记者,今天上午,除廖照文外,还有3位深圳股民委托郑提交诉状,要求索赔的总金额达18万余元。此外,还有10多位中小股民也将在随后几日提交诉状,其中有2位顺德人及广州、东莞、深圳的数位股民。预计总索赔将在300万至400万元间。

  专家提点

  对准顾雏军,索赔最有望

  廖照文在诉状中,将科龙公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顾雏军、严友松、张宏、刘从梦分别列为第一至第六被告。诉状中称:被告一作为上市公司,其虚假陈述使投资者遭受损失时,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被告二作为被告一年度报告审计机构,不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应当对原告的损失赔偿承担连带责任。另外,被告三至六,是被告一董事长、副董事长、执行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是被告一虚假陈述行为的实际操纵人和实施者,对被告一虚假陈述的结果,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有关人士称,由于德勤事务所和顾雏军本人是最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的对象,也是中小股东最有希望从中获得赔偿的对象,而且证监会尚未下达对德勤事务所的处罚书,此次廖照文等人的起诉,只有将“矛头”重点对准顾雏军。

  链接

  ST科龙昨日继续涨

  记者注意到,昨日科龙电器还发布了《关于A股股票交易的风险提示公告》,虽受收到罚单和风险提示的双重不利影响,ST科龙(000921)在复牌后连续两日涨停的情况下,昨日仍继续上涨。

  科龙股票在7月3日上涨4.96%、前日上涨5.12%,均属ST股涨停之后,昨日开盘后先跌后升,收盘时仍上涨了1.5%。

  对象科龙公司顾雏军刘从梦、严友松、张宏

  处罚罚款六十万元警告,罚款三十万元警告,罚款二十万元

  对象科龙公司李志成、姜宝军、晏果如、李振华、方志国

  处罚警告,罚款十万元

  对象科龙公司陈庇昌、李公民、徐小鲁

  处罚警告,罚款五万元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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