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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开发商利用网站恶意炒作房价? 恶意虚构虚假成交将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9:28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张睿实习生/孙喜兴)“房屋销售合同的登记和撤销都有严格的程序,哪里有那么容易?”针对昨日有媒体称阳光家缘网站公布的房地产交易数据和国土房管局信息中心公布的不同,是开发商钻网站空子炒高房价造成的报道,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不排除会有不法开发商利用网络进行不规范操作,但绝对没有那么严重。”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相关的防范和惩处措施正在制定,即将出台。

  到底有没有开发商利用网络制造房子热卖且炒高房价,又撤销合同再卖的事情?“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我公司包括我接触的其他开发商都没有听说过有这样的做法。”昨日,方圆地产项目总监颜志科有些气愤地告诉记者。

  另外,不少开发商也认为,制造虚高房价对于开发商是没有任何利益的。珠江地产营销中心副总监殷杰认为,制造虚假高房价的行为非常不理智,最后可能造成买家都望“价”生畏或者有价无市,受损失的还是开发商。

  但也有业内人士透露,抬高房价之后再撤销合同的做法,主要集中在某些不规范的中小开发商身上,但并不是普遍的现象。因为撤销合同毕竟必须走一些规定的程序。

  据了解,阳光家缘和市国土房管局信息中心公布的信息之间存在差异,有的差异非常大。例如,5月份荔湾区一手住宅在阳光家缘上显示签约570套,而市国土房管局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只有169套,两者相差401套。

  面对市民的疑问,市国土房管局市场处相关负责人表示,阳光家缘的数据和市国土房管局信息中心每月中公布的上月的数据都是准确的,但也肯定会有差异。因为只要在房屋管理系统下载了合同并填写了交易信息,就会即时反馈给阳光家缘这个房屋管理系统的对外窗口,表示这个单元“已售出”,因此阳光家缘是即时的签约量和房价信息。但网上交易登记只是“预登记”,真正的成交还要在网上签约后30日内,将下载的“纸质”合同还有其他相关文件递交到交易中心登记备案,而国土房管局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是根据后者统计的,有一定的延时性,因此两个数据肯定是不一致的。

  阳光家缘的数据统计问题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一名长期关注此问题的网友“网民小子”就向市国土房管局提出多条建议,如全面公布即日成交的更详细资料,包括项目名称、单元编号、单元面积及成交价;对己成交单元出现注销情况,要即时向公众公布项目名称、单元编号及成交日期;有关部门向恶意虚构虚假成交的开发商收取惩罚性罚金,建议按成交额15%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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