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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买卖高考分数”新闻的可怕卖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09:53 四川新闻网

  张晓涛(江苏法律学者)

  2006年6月28日,山东省单县一中门前人潮汹涌,买卖分数的人排出去400多米,学校门前的树木、电线杆上,贴满了买卖分数的广告,不少人正在讨价还价谈“买卖”,并且买卖双方一点也不避讳。单县某中学一个理科学生高考分数630多分,卖了25万元。一个分数买卖中介说,有些高校的招生办工作人员就是我们的后台老板,不管我们送去什么样的学生

,都不会露馅。

  (7月1日《南京晨报》)

  假如范进生活在这个城市,肯定不会发疯,因为考不上举人,只要他老婆家里肯多出点银子,就能买来中举所需要的分数。

  “分数买卖”这则新闻不仅是爆炸性的,而且传达着非常可怕的几个信息:一是教育腐败的团伙性。“买卖分数”的“产业链”,其参与者包括卖分者、买分者、中介代理、个别高校招生办的工作人员(后台老板),其中高校招生办的工作人员应当是主犯。

  二是当地社会风气的“恶质化”。如果是黑社会团伙或偷窃团伙作案,人们的心态大多是憎恨和蔑视的,盼望着他们被绳之以法,但是对于教育腐败,人们已经见惯不怪了。据该文报道,当记者借用一辆出租车做掩护准备拍照时,司机很惊诧地说:“这有什么好拍的,这事很奇怪吗?”人们的麻木与高考不公平竞争的愈演愈烈不无关系。在湖南省,通过给体育考官红包,大批考生成了“国家二级运动员”,享受高考加20分的待遇;在厦门,有不少学习成绩差的考生考试前摇身一变成“假港澳生”;在某些地方高考加分已形成了产业。

  三是教育的尊严、公平、公正被践踏。卖分者得钱,买分者得录取资格、中介收手续费,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拿黑钱,在这条“产业链”上全是受惠者,但是对于其他众多的考生而言,哪里还有什么公平可言?

  四是教育腐败的不受惩罚性。高考移民、体育特长生加分被揭穿的很少,高校招生办工作人员因为徇私舞弊被撤职查办的也几乎没有听闻。马克思曾说过,资本只要有了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就敢铤而走险。相比买卖分数可以获得的收益,风险实是微不足道,因此在山东单县才会蔚然有400多米长的队伍排队买卖分数。

  笔者认为,要想制止分数买卖,其实并不难,比方说建立复查制、重新考核制,对已进入高校的一年级学生重新测试,必能发现其中的冒名顶替者;其二是核对电子档案,买卖分数的考生可以打通关节改变纸质档案,但很少有人能改变电子档案;其三是教育主管部门严格查处,凡是参与买卖分数的考生都一律取消高考资格,这就断了卖分者的退路,谁还敢卖掉自己一辈子的前途?其四,从法律的途径追究高校招生人员的玩忽职守与徇私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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