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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严管出租车经营权有偿出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1:47 生活报

  本报记者 王冠群

  本报5日讯今日,记者在全省出租汽车行业“振兴杯”竞赛活动表彰大会上获悉,我省将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企业的经营行为。

  省交通厅厅长段明山指出,要积极引导出租汽车企业制订合理的承包标准,合理调

整出租汽车企业与驾驶员的收益分配关系。坚决制止企业通过出租车经营权、车辆挂靠的一次性“买断”,收取“风险抵押金”、“财产抵押金”、“营运收入保证金”和“高额承包费”,向驾驶员转嫁投资和经营风险。另外,对于未实行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城市,今后不准出台新的有偿出让政策。对于需要继续保留经营权有偿出让的城市,要于11月底前完成报批工作,并科学合理地确定出让金标准。

  (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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