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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十字”不能滥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1:48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徐焰 实习生 卢笑

  本报7月5日讯今后,未经红十字会审查批准,滥用、误用“红十字”标志的医疗机构将受到严厉查处。记者今天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年7月至9月,省卫生厅、省红十字会将在全省范围内联合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和误用、滥用红十字标志的专项整治行动。

  针对一些地方滥用红十字标志的情况,省卫生厅表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是为了打击医疗服务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促进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的好转和红十字(会)医疗救护机构的规范化管理,确保红十字会的声誉和红十字标志的严肃性。将主要是对全省冠名“红十字”的医疗、救护机构执业情况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督导检查。对各地红十字会的医疗救护机构和在其识别名称后冠以“红十字”字样的医疗、救护机构的冠名资格、医疗机构执业资格、执业人员资格、诊疗科目的设置等进行检查。不具备冠名条件、行医条件或开设诊疗科目条件的,将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未经红十字会审查批准,滥用、误用“红十字”标志的,将坚决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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