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狂印“彩报”27人齐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2:02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闫晓光 通讯员 陆丹) 27人在白云区受雇经营“六合彩”,印刷、批发、零售、编制等工作流程分工明确,可谓声势浩大,在“开工”两年后,警方将他们连窝端掉。日前,白云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他们8个月到5年6个月的有期徒刑。

  据法院审理查明,自2003年4月开始,广东女子黄幸华等27人先后受雇于黎某和李某(另案处理),在白云区嘉禾街望岗村一带从事“六合彩”报纸的印制、批发、零售。其中

黄幸华负责管理、协调印刷厂及各销售点的日常工作,其他人也各有分工。

  2005年4月27日上午,27名被告人正在各个工作点工作时,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并缴获“六合彩”报刊销售收入人民币1858元、第50期“六合彩”报纸33700份、“六合彩”书刊12527本、印制报纸的复印机等。法院认为,他们非法经营,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已经构成非法经营罪。

  据了解,27名案犯大部分是从广东各地农村来到广州的务工青年,其中梁某等6人还尚未成年,针对这一特殊群体,法官在给他们的判决书中这样写到,“即使你们家境贫寒,也不能成为犯罪的理由,法律不会因此而免除你们的罪责。望你们深刻吸取教训,知法、守法,今后选择一个符合社会和公众利益的合法职业,用自己勤劳的汗水换取合法的报酬。”

  最后,法官对他们6人都酌情从轻判罚,均判处8个月的有期徒刑。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