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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管理 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6:52 新华网

  新华网北京7月6日电(记者程云杰任芳)中国首部规范中央企业投资的规章《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自本月1日开始施行,旨在规范中央企业投资活动,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的调整,促使国有资本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负责人6日在北京答记者问时指出,加强监管是“客观需要”,因

为目前各中央企业对投资活动的管理有较大差异,中央企业行业分布过宽,部分企业主业过多、主业方向不明,资源配置不合理。

  据统计,2004年中央企业投资总额约1万亿元,其中非主业的投资约占5%。大部分企业的投资行为较为规范,投资的重点基本集中在企业主业上,但少部分企业非主业投资比重偏大,存在盲目多元化投资问题,投资管理上漏洞和隐患较多,亟待加强监管。

  《办法》指出,国资委作为中央企业出资人代表,对中央企业的重大投资活动进行监管是其重要职责,但同时强调企业是投资活动的主体,国资委必须尊重企业的投资自主决策权,对企业投资活动的监管主要是把握方向,通过确认企业的主业及对企业发展战略与规划的审核,引导企业投资向主业集中,控制非主业投资,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

  《办法》要求国资委对企业投资活动实施全过程管理,主要是事前通过企业年度投资计划、追加项目和重大事项的报告,掌握企业投资活动的基本情况;事中通过投资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存在共性或倾向性问题加以必要的指导;事后通过投资项目后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改进管理等。

  这位负责人还表示,《办法》是国资委针对目前中央企业现状而制定的,具有阶段性和过渡性。下一步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逐步完善,将对《办法》进行必要的修订。

  目前,国资委管理166户中央企业,资产总额10.6万亿元,大多分布在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国家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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