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评论:应对自然灾害需加强学校自主性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6日18:00 光明网

  自然灾害易发的夏季到来了。在龙卷风、暴雨、雷电、洪水、泥石流、滑坡、台风等天灾中,中小学生是最易遭受威胁、自救能力低的弱势群体。

  日前,教育部、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等六部门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在防控自然灾害中要特别注意学生安全。除了要求有安全隐患的学校立即转移到安全地点上课,通知还规定气象部门要及时将灾害性天气信息发布给学校,帮

助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安全防范工作。(7月2日《华夏时报》)

  多个部门在学生安全工作上“集体行动”,强调各部门对教育部门的配合,这无疑值得肯定;而与此同时,教育部门则要增强主动意识、责任意识,为学生构造最稳固的“安全墙”。

  很多人恐怕还对去年6月10日黑龙江宁安市沙兰镇中心小学的洪灾之难历历在目,那突然间被夺去生命的105名小学生,如今已经过了一周年的忌日。在又一个多雨的季节,那些失去孩子的家长的心会更加沉重;而所有与学生安危相关的部门,在对沙兰镇那场灾难的再回首中,也会感受到在学生安全工作上沉甸甸的责任。

  在自然灾害高发季节,中小学生的安危已不是教育部门一家的事。此次中央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这正说明了中小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的工作,需要多部门联合行动和密切配合。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信息没有及时为教育部门所掌握,学校就难以提前作出停课等预先安排;当暴雨来临,学生回家的道路、经过的桥梁,没有交通部门的事先检修,他们回家的路就不会安全。学生安全工作涉及气象预报、通报,交通、道路的维护等多个环节,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纰漏和失职,都会置学生于危险之中。

  尽管中小学生安全保障需要全社会参与,但是,直接的责任主体却是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面对稚嫩的生命,他们必须有敏感的安全意识、主动精神和灵活、高效的应对机制。在灾害多发的季节,教育部门要设立专门机构和人员,主动联系气象、国土资源等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关注暴雨、泥石流、交通等信息,及时向中小学校通报。

  同时,在防范自然灾害的问题上,学校和教育管理部门要明确教职工、校长以及教育部门官员的责任分工,建立科学的安全防范制度,以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而一旦出现灾害征兆,要敢于承担责任,科学决策,当机立断,坚决停课、放学或提前放假。相关教师职工,则要继续做好后续工作,对家庭、身体情况特殊的学生进行安全跟踪和相关保障措施的落实。

  责任的实现需要权力的保障。在应对自然灾害的过程中,教育管理部门需要适当放权,给予辖区中小学校相应的决策权力,允许地理位置、学生情况不同的学校,在灾害天气到来之前,根据自身实际决定是否停课,从而确保每一所学校的学生安全。也许,由于气象预报失误或者学校反应过度,可能会造成虚惊一场,但是,这是以生命保护为核心的安全制度的必须允许的“误差”。教育管理部门切不可为了追求决策的统一性,而削弱了中小学校应对自然灾害的灵活决策权。就像那些气象复杂、交通不便的山区中小学,与教育管理部门所在的城镇学校情况非常不同,这种特殊性决定了它们必须拥有相应自由的决策权。

  目前,各地已经相继发生了不少自然灾害。因此,学生安全工作更不能有丝毫失误。

  教育部门必须有清醒、警觉的意识,排除隐患;同时,在决策上敢于承担责任,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使学生安全万无一失。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