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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自捕水产品将便捷入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0:03 东南快报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厦门检验检疫局获悉,一家拥有大型远洋捕捞船队的台资企业在海沧检验检疫局和厦门局动检处的帮助下,近期可望组织台湾自捕水产品进口。

  据悉,目前该公司向厦门检验检疫部门提供的相关报批手续正在积极办理之中,预计首批将有5个货柜于本月下旬到港。

  据了解,该台资企业总部在台湾地区,拥有大型远洋捕捞船队,主要在海沧加工生产出口水产品。

  据悉,过去自公海自捕水产品需要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今年4月19号,国家质检总局发布58号公告,扩大台湾水果、蔬菜和水产品准入种类。该公告称,台湾渔船自捕的水产品输往福建,可参照大陆自捕渔船做法,凭公海自捕鱼许可证、贸易合同、发票等资料向检验检疫部门报检,不再要求提供台湾主管部门出具的卫生证书。

记者 张志鹏 通讯员 骆思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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