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协议为女职工撑"保护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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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1:53 燕赵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杨佳薇)在石家庄常山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棉二分公司,有一份被女职工称为“充满温馨的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议。这份有效期为3年的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议对女职工的劳动权利、特殊利益的保护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着重维护了女职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劳动权益和孕期、产期、哺乳期、月经期等特殊时期的特殊权益。 据统计,自2004年石市在全省率先推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协议以来,截至目 前,石市已签订该协议1206份,其中有576份涉及非公有制企业,行业遍及服装、纺织、建材、医药等各个行业,这些协议加大了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力度,成为女职工权益的保护伞。据悉,石市目前共有女职工41万余人,其中有31万余人在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为了更好地维护更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今年年内,全市要确保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达到40%以上。同时,今年相关部门还将把帮助农民工中的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作为重点,注重维护女农民工劳动报酬和特殊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相关新闻 橄榄绿妇女维权热线85045381开通 本报讯(记者李保健 实习生于思颖)昨天,有数十位志愿者服务的橄榄绿志愿者妇女维权热线正式开通,开始为妇女维权提供法律咨询。 为了更好地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在志愿者王素娟律师的影响带动下,一批法律工作者加入妇女维权志愿者队伍,其中有70多岁的退休老人,还有20多岁的在校法律系大学生。志愿者们经过深入社区搞妇女维权调查,建立了妇女维权法律知识数据库,随时准备为社区居民解答疑难问题,提供法律维权服务。 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关于妇女权益的问题,可拨打热线电话:850453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