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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开除女博士应该遵循程序正义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2:32 华夏时报

  日前,北外女博士生卫英(化名)的律师收到了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文中指出北京外国语大学在对卫英作出开除学籍的处分决定之前,没有听取卫英的陈述和申辩,程序不当,决定撤销北外的开除处罚决定。据卫英的律师称,此举意味着学校应当为卫英恢复学籍。

  终于有机构替卫英是否遭到不公平对待说话了,这是看到上述消息之后给笔者的第

一感觉。当然,一个正常的判断应该是:即使是北京市教委撤销了北外“开除女博士决定”,也只是限于北外作出此决定前的程序不当,即使卫英被恢复了学籍,也不意味着她与北外的官司就此一笔勾销。但至少,这一次北京市教委的出面,让这位一直在喊冤的女博士有了可以为自己辩解的机会。

  针对北京市教委的《决定书》,北京外国语大学的负责人依然有些不满,并一再称卫英“对导师进行骚扰、辱骂和人身攻击”的行为是“铁案”,但无论北外有多么充分的理由,都应该按照必要的程序去做,而不能凭借着自己的强势地位绕过程序将卫英开除。北外要想证明自己当初决定的正确,必须出示更多有力的证据;而卫英为了讨一个说法,也必须自证清白。

  有了如上的程序保障,那么即使北外再度作出开除卫英的决定,卫英本人也不会再觉得有任何形式上的遗憾。所以笔者要说,北京市教委这一次撤销决定,既给了处于弱势方的卫英一个申诉的机会,同时也让更多的高校管理者明白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得理”,也不能绕过必要的程序。

  考虑到此案还存在着诸多的不透明信息,卫英是否能自证清白还不得而知,但无论如何,我们还是为卫英学籍的恢复而感到高兴。因为惟有遵循法治的必要程序,才能真正体现公平的现实意义。

  澶啸


作者: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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