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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立·邓婕公司欠款成被告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2:33 华夏时报

  要求原告共偿付38万退货款还有部分货物等待被告“领回”

  本报记者贾运华通讯员赵志雪报道作为供货方的北京国立·邓婕化妆品有限公司,因所售出的货物遭北京万邦优客商贸公司退回,但是对方在按约定退回货物后,国立·邓婕公司并未退还对方的货款,国立·邓婕公司也因此被对方告上法庭。

  据万邦公司介绍,该公司在2004年12月7日,与国立·邓婕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有效期至2005年12月31日。今年3月,万邦公司与国立·邓婕公司就合同履行期间的账目进行了核对并最终确认,国立·邓婕公司应该将共计405261.67元的各项货款,退赔万邦公司,另外,万邦公司还向国立·邓婕公司退回价值28万多元的货物。

  双方在确认之后,国立·邓婕公司向对方支付了2万元的货款,与此同时,国立·邓婕公司接收了万邦公司的退货,所退货物价值6万多元,但是国立·邓婕公司并没有将该笔货款如数支付给对方。

  对尚欠的货款和应接收的其余货物,国立·邓婕公司至今一直不及时履行。在昨天的起诉书中,万邦公司要求国立·邓婕公司履行自己的义务,及时付清万邦公司的385261.67元货款,完全接收合同规定的应退货物。

  朝阳法院已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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