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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宿朋友煤气中毒致死判赔18.9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3:44 杭州日报

  今年5月2日夜,江某到朋友张某家借宿,被张某单独安排在小卖部的房间里,房间内的节能炉没有烟筒。第二天早晨8点,张某发现江某因煤气中毒死在小卖部内。此后,江某的父亲向张某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19万余元。

  近日,北京市门头沟法院审理后认定,对于事故的发生,张某、江某都有责任。张某作为煤炉的使用人,没尽到注意、检查煤炉的义务,应对朋友的死亡承担50%的责任。法院

最后判决张某赔偿江某父亲18.9万多元。

  (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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