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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2万台报废车仍在带病上路 市民发现可举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4:05 红网

  

长沙2万台报废车仍在带病上路市民发现可举报

  6日上午,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集中拆解了174台报废的机动车。图为工作人员正在对一批报废的机动车进行解体。记者 殷建军 摄 红网7月7日讯(潇湘晨报记者任晓杜通讯员孔奕谭鹏)随着指挥人员一声令下,无数个铁锤、切割机伸向一辆辆大客车、摩托车等,没多久这些车子就变成了一堆废铁……位于长沙县暮云镇云塘村的长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

司拆解场内,拆解工人在长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的监督下,共拆解报废机动车174辆,为期7天的全省报废机动车集中整顿行动周也正式落下帷幕。

  174辆报废车被拆解

  6日上午,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首先核实了174辆报废车的“身份”,随后拆除人员使用重锤、气割、铲车等工具轮番上阵。在民警监督下,报废车辆很快就变成了一堆废铁,其中有大型客车5辆、大型货车5辆、营运车12辆等。这些被销毁的报废车辆一部分是民警在路面上执勤时查获的,另外一部分则是报废车车主主动送过来的。

  “这些报废车辆均属于整体报废,车辆内部的大多数零部件都无法继续使用,经过拆除处理后,对不同零件再分别进行回收。”销毁现场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

  现场督察报废过程的市交警支队领导表示,如果已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继续在道路上行驶,不但威胁自身安全,而且还会给公共安全造成威胁。按照规定,机动车的前后桥、发动机、车架、方向机总成、变速箱等五大总成在报废时必须销毁,不可回收再利用。

  车主看爱车最后一眼

  看到曾经的爱车瞬间变成一堆废铁,特意赶到现场的车主肖先生眼里满是不舍。

  “在办理报废手续前,听朋友说把车子卖到城郊,比单纯报废回收能够多卖不少钱。”肖先生笑言道,他也曾经动过心,但考虑到如果私自卖出报废车辆,不仅是对他人的生命不负责,也是对自己不负责,一旦发生交通意外,自己仍然得承担连带责任。反复思量后,肖先生最后选择了办理报废手续,把爱车送到报废公司,今天是来看爱车最后一眼的。任晓杜孔奕记者殷建军摄

  数字

  2万辆报废车赶快报废

  今年1—6月,全国共发生涉及报废车的交通事故1157起,造成417人死亡,1474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85万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汽车使用到一定年限或“伤残”达到一定的等级时,必须强制报废。每年至少有30余万辆汽车列入报废行列。然而,据全国物资系统金属回收公司统计,每年回收报废汽车不过20万辆左右。换言之,尚有10多万辆报废车没有依法报废。

  “报废车辆的部件已严重老化,尤其是刹车系统,如果继续使用,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支队车管所副所长缪楚舒不无担忧地说道:“现在长沙市已达到报废年限,在机动车等级系统里也已强制注销,但未实际销毁的报废车辆有21571辆。”报废车、拼装车由于性能差,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市民如发现这些车辆还在上路行驶的,请速与长沙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联系,联系电话:0731-8878228。

  措施

  四道关口严查报废车

  为切实扭转报废车上路行驶的局面,省交警总队要求:一是要组织警力对报废车保有量情况进行摸底,对已达到报废标准且超过检验有效期的,通知车主尽快办理年度检验及延缓报废手续或直接申请报废;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但未办理注销登记的车辆直接开具收缴凭证,实行强制报废、解体;二是路面民警要加大对报废车的查处力度,发现驾驶报废车上路(对驾驶已达到报废标准且超过检验有效期的,一律视为驾驶报废车上路)的,可罚款2000元,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对已达到强制报废标准的处理与上述规定相同;三是事故处理部门对涉案车辆使用年限及检验记录进行检查,经核实确属报废车上路行驶的,扣留其机动车和驾驶证,待案件办结后,按照以上规定处理;四是车管部门要进一步严格车辆检验及报废制度,对已达到报废标准且连续三次检验不合格的机动车辆实行强制报废。

  提醒

  部分机动车的报废年限

  9座以下(含9座)非营运客车的报废年限最高,为15年,其强制报废年限签注至2099年12月31日;而只有微型货车和19座以下的出租车报废年限是不能延缓的,其报废年限为8年;9座以上的非营运客车和旅游客车的报废年限为10年,最高可延缓10年;营运客车和轻型货车、大型货车的报废年限也为10年,最高可延缓5年;20座以上出租车的报废年限为8年,最高可延缓4年;一般摩托(除正三轮摩托外)的报废年限为8至10年,最高可延缓3年。

稿源:红网 作者:任晓杜 孔奕 谭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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