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警钟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6:19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拖欠话费不交罚款又被拘留

  近日,南召县法院执结一起拖欠电话费案。该县村民姜某拖欠电话费200余元不交,通信公司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在送达执行通知书时,被执行人姜某拒不签字。且态度蛮横,出言不逊,经承办人

员耐心劝说和宣讲法律后,仍不按法定期限履行义务,并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抵制,抗拒法院的执行工作。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法院决定对姜某处以拘留十五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⑩4张豪冬梅

  好心让人搭车

  致人死亡获刑

  本来是好心让同乡人乘车,不料出了车祸却致乘车人死亡,结果要承担法律责任。近日,登封市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王银行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两年,并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2.1万元。

  2004年11月19日,登封市徐庄乡王庄村村民王银行无证驾驶无牌照机动三轮车外出办事,行至徐庄乡兽医站时,碰见同乡王屯村的曹某招手乘车。王银行想着是乡里乡亲,就让曹某上车坐到左边的座位上,然后继续行驶。走至圪村时,因三轮车和一辆货车会车时车身颠簸,曹某被摔下车来,后曹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银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⑩4郭丛生王中央

  劫匪入店抢劫

  店主瓮中捉鳖

  杜某进入商店抢劫,还未来得及逃脱,便被店主关在店内,成了瓮中之鳖。5月29日,灵宝市人民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元。

  杜某是灵宝市人,2月3日凌晨0时30分左右,杜某来到陈某开办的“紫金宫服务部”商店门口,以买东西为由让陈某把店门打开,开门后,杜某掏出10元钱,说买方便面和香烟。当陈某拉开抽屉准备为其找钱时,杜某突然拿出一把刀架在陈某脖子上,将陈某抽屉内的262元钱全部装入自己口袋。

  就在杜某刚要转身逃跑时,陈某奋力推开杜某,抢先跑出门外立即将店门关紧,并大声呼救。紫金宫大酒店的保安闻讯赶到,将被关在店内的杜某当场抓获。法院经过审理,遂作出上述判决。⑩7李博

  百年古树受保护

  非法收购触刑律

  6月28日,鲁山县法院依法审结一起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被告人贾作涛、向天玉因非法收购树龄在百年以上的皂角树两棵,分别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今年3月11日至14日,经人介绍,贾作涛伙同向天玉分别以2000元、600元的价格在鲁山县梁洼镇八里坪村购买当地两棵年代久远的皂角树,在未向林业主管部门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雇人进行采挖。后在装车外运途中,被鲁山县森林公安机关查获,经鉴定,两棵皂角树树龄均在百年以上。⑩4李永超李金明

  公路扯绳护水管

  致人死亡判三年

  担心路人和过往车辆损坏横穿公路上的浇水管,将一根棕绳缠系在公路两侧的杨树上拦路,造成一骑摩托车的人被绳子勒住脖子窒息死亡的高某,5月25日,被新郑市法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去年7月25日,新郑市高某在村头浇地时,在无人看管和未设明显标志的情况下,私自将一根棕绳两头分别缠系在公路两侧离地面1米左右的杨树上拦路,让行人和过往车辆绕行。下午3时,王某骑摩托车带着妻子在此处经过时,因此绳横在马路上,使其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就被绳勒住脖子摔倒在地,在送往医院途中窒息身亡。

  法院认为,被告人高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其行为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⑩4左世友郭磊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