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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立法垄断天然气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7:05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莫斯科7月5日电】(记者岳连国)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5日通过的联邦“天然气出口法”规定,俄天然气出口业务将全部由国有公司承担。这一法律实际上确立了国有的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对本国天然气出口的垄断地位。这一法律还要经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通过及总统签署后方能生效。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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