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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不能让最低工资标准成为画饼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7:16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我省从7月1日起施行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各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较以前增加80元。然而,本报记者经过调查发现,不少用人单位对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并不知情,甚至有些用人单位连2004年7月1日实施的旧标准也没执行。(详见本报7月3日报道)

  如果忙碌了一月,得到的钱还不够糊口,还不能保障最低的生活要求,这样的环境,怎么能让人呆下去?最低工资标准,就是国家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局面,为了维护劳动者取

得劳动报酬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而制定的一项规定。一个合理的最低工资标准,有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利于促进全社会共同富裕。可以说,执行好最低工资标准,对于一个地区经济的和谐发展,是有很大好处的。

  但我省企业在这方面的表现却令人尴尬。根据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但本报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很少有用人单位做到这一点。有的用人单位负责人甚至自己也不知情。记者走访海口15家用人单位后发现,没有一家用人单位贴出有关公示。有5家用人单位竟不知道海口月最低工资标准已上调到580元。

  最低工资标准遭到企业蔑视,原因可能有两个,一个标准过高,企业难于执行;二是惩罚不力,企业不想执行。仔细分析,后一种可能性更大。

  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一类标准是580元,与全国各省市相比,处于中等水平,这与我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符的。这个标准,与北京、上海、深圳等发达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如北京市最低月工资为640元,上海为690元,深圳为810元,但又比一些落后地区要高。考虑到地区经济发展的区别,这种差距是合理的。因此,标准过高之说显然难于成立。

  既然如此,难于落实的主要原因就只能是后一条,即政府监管不力,惩罚不严,对违规企业没有形成足够的约束。从追求利润的角度出发,企业总是倾向于给工人发最少的工资,这就和最低工资规定发生冲突。而我国劳动力相对富裕,劳动力市场是一个买方市场的现实,又在客观上为企业这种行为提供了外部条件。显然,政府如果没有有力的针对性措施,没有一家企业会心甘情愿地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画饼充饥的故事,人们耳熟能详。现在,在众多企业有意无意的轻视之下,最低工资标准正在面临着沦为“画饼”的危险。要化解掉这种危险,政府除了加强督查,对不落实最低工资标准的企业加大惩罚力度之外,还有赖于最低工资标准这项制度自身的完善。比如在确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同时,要对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包吃包住”情况下员工每月实领工资的最低限度等等,做出明确的规定,以最大程度地限制企业变相降低、克扣员工工资的情况发生,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权益。

  还应该看到,最低工资其实是一把“双刃剑”,过低了,会损害普通百姓的利益,使他们的付出与收入严重失衡,同时使当地的就业环境恶化,极可能引发“用工荒”,今年以来在珠三角等地发生的“用工荒”事件,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工资水平太低;过高了,又会使大多数雇主均难以承受其劳动力成本,对当地经济也会有不良影响。这其中的度的把握,确实需要政府好好斟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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