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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扣发毕业证是学校的“霸王条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7:46 兰州晨报

  中国矿大的部分MBA毕业生因为没能签署就业协议,毕业证因此被学校扣留,无奈之下,一些学生只得找外地单位挂靠,签署一个假就业协议,以“换”回自己的毕业证。学生认为,学校通过毕业证的暂缓发放,对未就业的学生施加压力,保障学校就业率。

  前不久安徽一些高校就曾扣发未签署就业协议学生的毕业证,教育部学生司负责人针对此事明确表示:“就业归就业,毕业归毕业。”反对极个别高校把学生就业和毕业证书

挂钩的做法。警告余音未了,中国矿大再次爆出扣发毕业证的消息。

  这一切都是就业率惹的祸。就业率本是高校专业设置、招生的重要参考指标,然而高就业率带来的利益让学校垂涎,比如学科地位的提高,教学经费的划拨,甚至相关人员的职位提升等,利益过甚,导致高校的就业工作基本上围绕“就业率”转,学校费尽心机,变“指导就业”为“主导就业”,因此才会出现扣发毕业证强迫学生“就业”的闹剧。

  其实,学生就业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个人行为,未就业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有的是因为找不到志趣相合的工作,有的则是出于深造或出国留学的考虑,还有家庭、健康等因素,学校在就业方面只负指导责任,岂能强制干涉。强迫学生签署就业协议,无论动机如何,做法难免简单粗暴,侵犯学生利益。

  扣发毕业证是学校单方面的违约行为。大学教育是一种“购买服务”,学生用金钱来购买高校的名望、师资力量、知识等教育资源,自然包括毕业文凭在内,学校要履行义务,就必须提供完善的高质量的教育服务,购买行为结束时,学校颁发毕业证书。因为就业已属个人行为,就业率只是学校做的中性的统计,是学校单方面的行为,已与购买行为无关。因此,不签署就业协议就不给毕业证,是学校附加给这次交易行为的霸王条款,行为本身已经违约。

  不“就业”不给毕业证,乖于情悖于理。若想让学校的霸王条款“自废武功”,除了制度上必要的约束外,最重要的是回归就业率的“中立”地位,教育主管部门要把就业率当参考指标,而不再是利益的代名词,也不是就业工作的“主导”,这样,扣发毕业证的闹剧或许可以避免。

  《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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