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俄立法确定国企垄断天然气出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8:31 法制日报

  据新华社莫斯科7月5日电记者岳连国俄罗斯国家杜马(议会下院)5日通过的联邦“天然气出口法”规定,俄天然气出口业务将全部由国有公司承担。这一法律实际上确立了国有的俄罗斯天然气工业股份公司对本国天然气出口的垄断地位。

  参与上述法律起草工作的俄国家杜马能源、运输和通信委员会副主席利帕托夫当天对新闻界说,这一法律获得杜马通过将保障国家对天然气出口实施控制,指定俄罗斯天然气

工业股份公司作为俄惟一的天然气出口商,将消除俄公司之间在天然气出口方面的竞争,从而避免俄罗斯天然气出口价格的大幅度下降。

  这一法律还要经俄罗斯联邦委员会(议会上院)通过及总统签署后方能生效。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