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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不和谐逼地方走“歪门邪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8:34 金羊网-新快报

  楚地有材

  王则楚

  在改革开放初期,我们实行放权让利,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财政收入也大幅度增加,修桥建路,路通财通,人民群众生活也有了很大提高。但中央财政增长放慢,抗

风险、办大事则力不从心。

  自1993年分税制改革后,中央财政收入快速增加,至2004年,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例已经达到了57.2%,而地方财政所占比例萎缩。重要的是事权划分并不清楚,没有随财力一起把应该由中央负责的事权也随之集中到中央,地方政府负担过重,往往需要以40%多的财力,去支付70%左右的支出,财政缺口过大,导致了“国家财政蒸蒸日上,省级财政稳稳当当,市级财政摇摇晃晃,县级财政哭爹叫娘,乡级财政精精光光”。

  过重的负担,迫使地方政府走上了“歪门邪道”:一是使卖地收入归自己的地方政府,想方设法低价征地,高价卖地,将农民的一部分利益和消费者高价买房损失的利益拿来补充财政;二是使各级政府给所属城管、交通、交警、消防、市政等部门下达收费罚款任务,弥补财政不足。现在,一般土地收入和收费罚款等预算外收入,要占地县两级财政的50%左右。全国从个体经营户、微型和中小型企业中收来的收费和罚款,估计超过3000亿元。

  这种行政与利益相结合、执法和收费密切相连、中央和地方财政极不平衡、财力和事权极不相适应的财政体制,造成了财政的不和谐。其运行结果,导致政府各部门“以自己利益为本、执政为钱”,虽然经济高速发展,国家的财力越来越强,人民的收入水平提高却不那么快,创业越来越难,就业机会越来越少,劳动参与分配的能力和比率越来越低,最终形成政府富国民穷的社会不和谐。

  要地方政府更多地提供公共产品,更多地维护社会公平,实现社会和谐,必须改变“中央财多事少,地方财少事多”的财政不和谐,明晰财力和事权的关系,加大中央、省对公共产品提供的责任,提升教育、医疗、交通等的财政负担的层次。

  去年中国全年的财政收入才刚刚突破3万亿元大关,今年1-4月就超过1.5万亿元,改革、完善分税制的条件已经成熟。我们必须正视地方政府的现实困境,尽快进行分税制的改革和完善,使地方财力和事权保持和接近一种平衡,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解决好群众“读书难、看病贵、住不起房”的问题,促进社会和谐。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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