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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车抢夺财物被判重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8:55 东方网-劳动报

  ■浙江

  本报讯据新华社杭州消息,浙江省湖州市3名“飞车贼”在短短6个月内,飞车抢夺作案39起,抢得财物价值近14万元。近日,当地法院对这3人课以重刑。

  2005年3月至9月,李清林、孙金铎、王忠结伙李福华(在逃,公安机关正在追捕中

),每次或两人或三人,驾驶摩托车在湖州和杭州等地,飞车抢夺他人财物,作案39起,犯罪所抢财物总价值高达138622元。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清林、孙金铎和王忠3人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行驶的机动车辆公然夺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夺罪,依法判处李清林有期徒刑十四年零六个月,分别判处孙金铎和王忠有期徒刑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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