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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小事不忍让 互殴致伤上公堂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7月07日08:55 正义网-检察日报

  邻里之间为了一条排水沟竟然大打出手。7月4日,河南省荥阳市法院作出判决,判令陈某将排水沟恢复原状,判令李某赔偿陈某医药费等1.8万元。

  村民陈某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在自家门前,将该村公用的明排水沟填埋后改为暗排水沟,并在上面种上蔬菜。同村村民李某认为陈某此举影响了其相邻承包田的排水,遂将承包田撂荒。此后,双方经常为此事发生争吵。今年春天,李某再次找到陈某时,双方发生

了争执,李某随手用锄头砸向陈某,致陈某左手无名指构成伤残10级,花去医药费1万余元。

  事后陈某、李某均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认为,陈某未经村委会同意,擅自将公用明排水沟改为暗排水沟,显然不当,应恢复原状;李某故意将陈某打伤也属违法,应承担赔偿责任。

赵锡正 徐东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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